宋朝的积贫积弱与国家分配制度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4-03-10 11:32: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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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积贫积弱与国家分配制度的关系
在国家和民族发展过程中,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往往决定着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前途。是藏富于民还是聚富于国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探索这些历史现象,发现其中的普遍规律对于当今中国可持续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宋朝上承隋唐之盛,下启明清之荣。处于中国社会的变革时期,经济实力达到中国古代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却被经济远远落后于其的北方少数民族灭亡。其主要原因就是国家在财政分配上面出现的失误,也是整个封建制国家所不能避免的问题,本文将从朝军队度,官僚制度,土地制度几个方面对宋朝的积贫积弱进行阐述。
关键词 宋朝;国家分配制度;军队制度;官僚制度;土地制度 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以其数千年来从未中断的持续发展而著称于世界。关于中国从秦汉以下直至明清时期共两千余年的发展却有一定的周期性。宋朝上承隋唐之盛,下启明清之荣。处于中国社会的变革时期,经济实力达到中国古代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却被经济远远落后于其的北方少数民族灭亡,因此探究它的经济制度问题具有特殊意义。
财政分配是国家实现其职能,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活动及其形成的分配关系。具体就财政而言宋朝的重要表现

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宋代的国家正规军几乎全部由招募的雇佣兵所构成,军队数量大大超过前朝。成为国家分配中的重要一环。第二,宋代官僚机构臃肿,科举考试放宽了门槛,造成了官僚的人数庞大且宋朝重文轻武,官僚俸禄极高超过历代历朝。第三,宋朝的土地大量兼并,大地主隐瞒土地,造成登记在国家版籍中的垦田大量减少,造成国家财政陷入极度困难的地步,造成冗兵冗官的结果。而以上这些各种原因即造成宋代积贫积弱的重要原因。 第一关于军队问题:
北宋开国以后,赵匡胤就是以防弊之政作为立国之法的,他所最为关注的,是要革除晚唐五代期内的一些主要弊政,以免重蹈它们的覆辙。在赵光义宣告即位的《赦书》当中,有如下几句话: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①这几句话,不但很扼要地概括了赵匡胤在位期间一切军政措施的最微妙用意,而且表明赵光义还要把它作为他本人及其世代继承人奉行无失的一个传统家法。为了防止前代将领拥兵自重,割剧分裂,进行了军制改革,将兵权集中于皇帝,以文制武,中央以禁军兵把守,番兵守边城要地,抑制将权。宋初募兵不止,雇佣兵的数额与日俱增。一旦有灾祸更是大肆招募流民和饥民当兵,以此缓解阶级矛盾。太祖曾说:“吾家之事,唯养兵可为百代之利。盖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变生,有叛兵而无叛民。”②宋朝禁军的数量,是中国历朝之最。北宋前期的

四个皇帝先后统治期内,其各朝所养禁军和厢军的数字如下: 太祖开宝年间(968-976,禁军与厢军总数为三十七万八千。禁军马步合计共十九万三千。(从总数中减去禁军之数,知厢军应为十八万五千。
太宗至道年间(995-997,二者总数为六十六万六千。禁军马步军合计为三十五万八千。(从总数中减去禁军之数,知厢军应为三十万八千。
真宗天禧年间(1017-1021,二者总数为九十一万二千,禁军马步合计为(四十三万二千。(从总数中减去禁军之数,知厢军应为四十八万。
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二者总数为一百二十五万九千。禁军马步合计为八十二万六千。(从总数中减去禁军之数,知厢军应为四十三万三千。厢军数字之所以较前减少,是因为许多地方的厢军升为禁军了。
宋英宗治平年间(公元1064-1067年),全国兵备回落到一百一十六万二千,其中禁军六十六万三千。③
国家财政大量投资于军队。在几十万的禁军当中,还有大大小小的各级将领,他们的“月俸”,诸班直将校自三十千至二千,凡十二等;诸军将校自三十至三百,凡二十三等。因此,“十将”等低级将校的月俸当为十二贯。而都指挥史等,其月俸则自百千至五十千。开销非常之大。④蔡襄合计了养兵费用在当时北宋王朝全部

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说道:
今天下大患者在兵:禁军约七十万,厢军约五十万,积兵之多,仰天子衣食,五代而上,上至秦汉无有也。
臣约一岁总计,天下之入不过缗钱六千余万,而养兵之费约及五千。是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一分给郊庙之奉、国家之费,国何得不穷?民何得不困?⑤
王安石也说,“宋朝立国无地利,以兵卫国,则兵费天下贡赋十之八九。”因此归结为一句话:募兵制度是北宋王朝积贫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关于官僚俸禄问题:
根据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十九《选举考》记载。李唐科举始行于高祖武德五年(622,终于哀帝天祐四年(904,在这二百八十二年间,共开科二百七十三次。至于取进士人数,虽说当时朝廷曾有明经、进士合计,每举不得超过一百二十人和一百四十人等多种规定,但从文献记载来看,技术包括秀才、制举等科目在内,总数从未接近过这些配额。以进士为例,最多年份,每举不过七、八十人,少则只有数人,每年平均取士,大致在三十人左右。这种状况,经五代一直延续到宋初。然而到了宋代,特别是太宗赵光义即位以后,取士人数有了急剧增长。北宋自太祖至徽宗八朝的一百六十六年间,宫开科六十九次,取进士、诸科三万四千一百六十三人,每举平均取士达四百九十五人,平均每年二百余人,相当于唐

代每年取士人数的二,三倍之多。两宋300余年,贡举进士科,诸科共118榜,取士11万余人。平均每次录取人数为唐代的十倍左右。
宋朝官员俸禄之高,可谓前所未有,以宰相、枢密使一级的高官为例,宰相、枢密使每月俸钱三百千(即三百贯),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禄粟月一百石;地方州县官员,大县(万户以上)县令每月二十千,小县县令每月十二千,禄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以至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数量皆相当可观。宋真宗时外任官员不得携带家属,而家属的赡养费则由官府财政供应,月供米、面、羊等生活用品。此外,还有“公用钱”(即招待费),如节度使兼使相公用钱可高达二万贯,而且上不封顶,“用尽续给,不限年月”。公用钱之外,又有“职田”。诸路职官,各有职田,两京、大藩府四十顷,次藩镇三十五顷,直至边远的小县, (下转第306页)
(上接第304页) 尚有七顷。且“外官占田,多逾往制”,由佃户租种,官员坐享其成。⑥官员众多,官员俸禄是国家财政分配中的重要一环。
第三,宋朝土地兼并与国家财政分配的问题:
宋王朝的“田制不立”和不抑兼并。地主越剥削农民,钱越来多,越多钱越买土地,继续剥削农民,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根据

土地占有的多少,宋代主户划分为五等,这五等的情况大致如下: 1.一等户。一等户之间占有的土地差距极大,如熙宁变役法之前,“假如民田有多至百顷者、少至三顷者,皆为第一等,百顷之与三倾已三十倍矣,而役则同焉”
2.一等户中的丁、戊两等、二等户以及三等户中的一小部分,组成为中小地主阶层。地主阶层占总户数百分之六七,抛去占总户数千分之二三的大地主阶层,因而中小地主阶层在地主阶级中占绝大多数。就其占有的土地而言,虽远逊于大地主阶层,但与农民相比,则为数甚为可观。根据中下层地主在户口中所占的比数,以及他们个别占有土地情况的估计,这个阶层占有的土地约为垦田总面积的20%左右,与大地主阶层占有地相加,占总户口6-7%的地主阶级所占有的土地,大约垦田总面积的60-70%
3.第三等户中的大部分和第四等户的一部分组成为自耕农民上层或富裕农民,另外佃富农也包括在这个阶层中。产钱到一贯文的三等户,占田未必到100亩。这类自耕农民上层大约占总户数的10%为一百五十万户。如果按这类农户每户占田平均60亩计算,则共占有9000万亩。
4.由部分四等和部分五等户组成的自耕农民。这类农户产钱在500文以上的属于四等户,500文一下的为五等户,占有土地约50余亩到3040亩宋神宗熙丰年间,这类自耕农民大约占总户数的15%,约为225万户,平均每户占田为40亩,总计为9000万亩。


5.由第五等下户组成的半自耕农阶层。这类农户占田在30亩以下,很可能是以20亩作为其占田的最高界限。宋神宗熙丰年间,这类农户大约占总户数的25%,为375万户,如果每户平均占田15亩,共占5625万亩。⑧
大量的地主兼并了农民的土地,却不复旦这些土地应该缴纳的赋税,从而将隐瞒下来的赋税转嫁到农民的身上去,这激化了本来就很尖锐的阶级矛盾,更是因为地主大量隐瞒了土地数量,与地方官员勾结,造成了国家土地税收入的减少,即造成了国家财政的减少,影响了国家在各种分配活动中的主导力量。
“今之岁入虽五倍于唐,然今之用度10倍于唐矣。”宋朝经济发达,可用之无度,一系列的原因造成了宋庭在对国家经济分配上的一系列问题,最终造成了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综其原因来看,根本的还是国家性质所造成的,高度集中的封建经济造成的弊端已经越来越明显,而积贫积弱这是历史早已注定的结局了。总之,不论国家采取聚富于国还是采取寓富于民,都应该是为了统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反之,将会被历史的滚滚洪流所淹没。 注释: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 ②晁说之《嵩山文集》卷一 ③《宋史·兵志(一) ④《宋史·兵志(八)


⑤蔡襄《忠惠公文集》卷一八 ⑥《宋史·职官志(十一) ⑦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四
⑧邓广铭,漆侠.两宋政治经济问题[m]. 知识出版社,1988

126-13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86ee65ba26925c52cc5bf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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