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涉及七项费用管理控制指引(含通报案例)(1)

发布时间:2019-10-01 18:36:17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内部资料、不得外传

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公司

八项规定涉及七项费用管理控制指引(含通报案例)

各权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差旅、业务接待、车辆使用、会议、培训、出国人员经费福利费开支等各项费用管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参照财政部相关费用管理的规定,结合纪委检查通报情况,控股公司资产财务部拟定了《八项规定涉及七项费用管理控制指引》,作为各权属单位财务部门日常费用报销审核的参考依据(本指引非正式文件,仅作参考使用):

一、 差旅费

控制原则: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具体要求:

1、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2、 交通工具:参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2号)执行,不得乘坐高铁/动车商务座、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省部级标准)。(案例:中国联通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广东联通党委书记、总经理何飚顶风违纪,20133-8月多次违规乘坐头等舱问题,决定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并责成其清退超过规定标准报销的费用。)

3、 住宿:参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2号)执行,不得住宿套间(省部级标准),住宿费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天(厅级最高标准)。(案例:廊坊市卫生局党委原委员程雨秋,在培训期间超标准住宿豪华套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旅游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予报销。(案例:20141112日至17日,兰州市第四十四中学3位教师借出差之机旅游。安宁区教育局副局长、兰州市第四十四中学校长魏至孝把关不严,签字报销相关费用。魏至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业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企业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案例: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调研员兼武装部长柳明以新兵跟踪教育为名,组织九龙镇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分两批共27人赴西安考察,实际行程主要为参观旅游景点,没有安排探望新兵,共花费13.9万元

二、 业务招待费

控制原则:公务接待从严从简,加强报销管理;商务接待厉行节约,加强预算管理,规范审批程序

1、 业务接待实行预审批制度,由经办部门填报业务接待审批单,载明接待对象、人数、陪同人员接待标准、日期等,并报单位领导审批(案例:2015年省委巡视组及省纪委对省属企业检查中指出部分企业存在业务接待审批填写不规范(特别是接待对象)的现象)

2、 公务接待需安排用餐的,原则上安排在单位食堂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人均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0元(含酒水、),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案例1201482021日,贵州省织金县水务局在接待上级调研检查工作过程中,先后4次在餐厅为客人提供香辣海螺、龙虾两吃、刺身香螺、红烧鱼翅等高档菜肴,每次餐费均在2000元以上,且多次违反规定增加陪同就餐人数,多次接待无公函、事由等。案例2: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法律监管部副总经理黄强,2012年至2014年,违规公款宴请国资委有关工作人员,公款赠送礼品、提供娱乐活动。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违纪所得。)

同城之间的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案例:武汉大学20157月,同城接待武汉理工大学一行7人,花费1394;接待湖北大学一行6人,花费545被通报。)

商务接待用餐根据企业需要安排,人均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00元(含酒水),注意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业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案例:20145月至20155月间,黄冈市事务管理局多次违规超标准人数陪餐问题的查处,该局违规超标准人数陪餐达7次。最少时是2015512日,公务接待5人,4人陪餐。最多时是2015428日,公务接待9人,17人陪餐。)

3、 接待用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案例:江苏省泰州市济川街道办两位工作人员因在批发城督查指导时接受宴请被批评,午餐席间饮用的是两瓶“海之蓝”白酒。江苏省纪委通报称,两瓶白酒价值980元,平均每瓶490元。)

4、 业务接待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凡是在会所、桑拿、温泉、足浴、KTV等娱乐场所的消费支出一律不予报销。(案例:宝鸡市日用杂品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付省让,违规公款接待、在娱乐场所公款消费、购买购物卡、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严禁购买赠送各种礼金、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加油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案例:拉萨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过中秋为由,购买了80张购物卡,共计7.84万元,由公司董事长吴业云、总经理朱继平和总工程师曹继光,以个人名义将部分购物卡分别送给与公司业务有关的15名党员干部)

6、 商务接待赠送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朴素大方,力求节约,并办理出入库和领用审批手续。(案例:泉州荣华能源公司总经理购买4条高档香烟(计1680元,每条420元)、19斤高档茶叶(计19600元,每斤1032元))

三、 车辆使用费

控制原则:遵循经济适用、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具体要求:

1、 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案例:资阳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明化,公款超标准接待宴请相关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报销接待费用以及对其乘坐的车辆进行豪华装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 。(案例:南平市建阳区外墩国有林场党支部书记阮林生,擅自将由其驾驶的单位公务车辆停放于其居住小区,且于2015620日端午节当天,私自动用该公务车辆送其父亲到建阳汽车站。该区林业局党委给予阮林生党内警告处分。)

3、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严格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等信息。

四、 培训费

控制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具体要求:

1、 培训费标准参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4号)执行,培训费标准不超过400/人天(其中:住宿费不超过150/人天、伙食费不超过100/人天)。

2、 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案例:晋城市高平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赵春明组织52名教师借赴华东师范大学培训之机,去苏州、无锡、上海、杭州四地旅游,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食宿费用。

3、 严禁领导干部参加emba、总裁班等高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

4、 领导干部个人参加其他非高收费的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公费报销。

五、 会议费

控制原则:坚持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具体要求:

1、 会议期间会议费参照《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4)执行,会议费标准(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不超过400/人天(其中:住宿费不超过200/人天、伙食费不超过130/人天)(省直单位召开的三类会议标准)案例:2015313日,湖北省宜昌市人防办在下辖宜都市召开全市人防工作会议此次会议住宿费14009元(人均187元)、伙食费13255元(人均176元)、其它费用3250元、购买酒水2100元,购买知识竞赛奖品的1283元也在会议费用中列支,会议总共开支的33897元中,超标准支出达11014元。该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防工作会议筹备组负责人田明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分管单位财务工作的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裴学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办党组书记、主任陈颖宜受到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

2、 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及华山)。

3、 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六、 出国人员经费

控制原则: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具体要求:

1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案例:时任市广电局副局长庞某(现任石景山区委组织部长)带团赴希腊、西班牙培训十天,违规增加出访城市,除进行2个半天的公务活动外,其余时间用于观光旅游。

2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3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

七、 福利费用及其他

具体要求:

1、 上下级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案例:中粮肉食公司总经理江国金提议并决定将部分新产品送中粮集团有关人员“试吃”,办公室主任助理林强(主持工作)参与研究并具体办理,送出礼品113份,合计金额53788元。中粮肉食公司以“试吃”为名行送礼之实,属于用公款送节礼的违纪行为。)

2、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案例: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先后三次违规使用公款41600元发放年货节礼。该中心主任关丹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费用由收受年货节礼的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 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案例:因在举办活动期间违规发放纪念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给予兰州铁路局工会主席刘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请各权属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修改、细化本单位费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审计部将在今后开展的内部审计中作为审计重点之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56374b7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05.html

《八项规定涉及七项费用管理控制指引(含通报案例)(1).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