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1 00:28: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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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现就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2020年单科合格,2023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20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计入2023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三、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如期进行考试的考区,考生已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顺延,具体如下:
(一)2023年已报名福建考区的考生以及在内蒙古、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7个考区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其2020年度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顺延一年,在2022年资格考试中仍然有效;

(二)对2023年已在新疆兵团考区参加考试的考生,2019年度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在2023年资格考试中仍然有效;
(三)对2023年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其2019年度取得的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顺延,在2022年资格考试中仍然有效。
考生可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
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发放事宜将另行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
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2126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a1adf51a6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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