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生安全承诺书
文章来源:编辑 点击数:801 发布时间:2009-12-1 21:50:49
为了加强对走读生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走读生安全责任意识,学校要求所有走读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⒈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准时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必须佩戴胸卡、校徽、团徽,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胸卡或出门证进出校门。
⒉所有走读生必须住宿在家,不得住宿在外。如寄宿他处,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书面申请,并报政教处备案。
⒊走读生平时不得私自留寄宿生住宿,否则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⒋走读生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寄宿在校,必须告知家长,经班主任同意,并报宿舍管理员批准。
⒌走读生必须签定安全责任书,放学、上学途中的安全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承担。
⒍走读生原则上不允许在学校上晚自习。如自愿要求在学校上晚自习的要书面向学校申请,来去学校途中需要有家长陪同,安全问题自负。
⒎禁止与不良青年交往,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走读生的校外活动由家长负责。
⒏不回家吃午饭的走读生一律办理磁卡在校就餐,回家吃午饭的学生必须由家长到学校安保科出具书面证明,要求不得在校外饮食摊点就餐,更不得在外喝酒。违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⒐严禁进入营业性网吧、桌球室、游戏机房、录像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禁止抽烟、打牌,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⒑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追逐打闹、并行。学校原则上不允许走读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否则须家长到学校安保科书面申请,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
⒒走读生在家必须认真温习功课,完成各科作业,作业完成情况由家长协助老师检查。
⒓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必须事先请假,亦可由家长电话告知班主任,但必须事后补假。
⒔走读生每周至少向家长汇报一次学习、纪律、生活情况。学生家长要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每月至少一次电话或访校与班主任交换子女有关情况。
⒕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由于学生自身原因,如阅读或观看黄色书刊音像资料、盗窃及斗殴等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的由学生及监护人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及时垫付有关费用,家长必须依法办事,不得无理取闹。
⒖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在家庭中显露的不良苗头,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走读生安全责任书
作者: 江苏海安职教中心 点击数:728 发布时间:2010-3-4 10:17:28
海安职教中心 海安电大
走读生安全责任书
甲方: 江苏电大海安学院 江苏海安职教中心
乙方:班级 姓名
为了加强对走读生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走读生安全责任意识,学校要求所有的走读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准时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必须佩戴胸卡,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胸卡或出门证进出校门。
2.所有走读生必须住宿在家,不得住宿在外。如寄宿他处,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书面申请,并报学生处备案得到同意后方可寄宿他处。学生私宿他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
3.走读生不得留寄宿生和社会其他人员住宿,否则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走读生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寄宿在校,必须告知家长,经班主任同意,并报生活指导老师批准。
5.走读生必须签定安全责任书,来去途中(包括因教育、教学需要晚间到校的)的安全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承担。
6.走读生原则上不允许在学校上晚自习。如要求在学校上晚自习的要书面向学校申请,来去学校途中需要有家长陪同,安全问题自负。
7.走读生的校外活动由家长负责,禁止与不良青年交往,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8.不回家吃饭的走读生一律办理磁卡在校就餐;回家就餐的学生必须由家长写好书面证明;所有走读生不得在校外就餐,更不得在外喝酒,违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9.严禁进入营业性网吧、桌球室、游戏机房、录相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禁止抽烟、打牌,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10.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追逐打闹、并行。
11.走读生在家必须认真温习功课,完成各科作业,作业完成情况由家长协助老师检查。
1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必须事先请假。亦可由家长电话告知班主任,但必须事后补假。
13.走读生每周至少向家长汇报一次学习、纪律、生活情况。每月以班级为单位书面向学生处汇报一次。汇报情况列入班级考核。
1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由于学生自身原因,如看阅黄色书刊、音像资料、盗窃及斗殴等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的由学生及监护人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家长必须及时垫付有关费用,依法办事,不得无理取闹。
15.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在家庭中显露的不良苗头,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16.此责任书由学生及监护人签字后生效。如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监护人负责。
走 读 生(签字及手印):
走读生家长 (签字及手印):
走读生监护人(签字及手印):
家 庭 联 系 电 话:
学 校 联 系 电 话: 8899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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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职教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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