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昌大学医学部推免生实施办法(讨论稿)

发布时间:2015-12-13 09:21: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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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医学部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医学部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和接收工作。组长:李葆明,成员:黄孝天、蒋丽萍、范广勤、何朝珠、邱嘉旋、邵江华、于雪峰、吴建勇、张旭、朱志朝、吴 臻、 龙文武、谢小连,秘书:李琳。

2、各院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及分管本科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包括院系其他领导、硕士点负责人或导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部系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推荐免试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院系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名单按时报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3、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配合校团委做好支教团的推荐免试生工作。

、推荐免试对象和条件

推荐免试生的遴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全面考察被推荐对象的品行、学习成绩、学习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及其他专业特长。推荐和接收对象的业绩终算时间为第九学期开学前(四年制学生为第七学期),即201591日前。

(一)推荐免试对象

我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中,经我校遴选和确认资格并通过我校或外单位的复试后被接收的优秀学生。免试是指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推荐免试条件

凡被推荐对象必须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和身体状况等方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

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学习成绩必备条件

1)英语成绩符合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即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校学位英语考试;

2)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班或本专业前50%,即前八学期(四年制的专业为前六学期)主要课程(指该专业的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学分成绩点数(或考试科目的平均分),在本专业名列前50%

3)所有课程无重修记录。

4、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三)推荐免试成绩核算及综合排序办法

学习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各学院学业成绩排名前4%)可直接推荐,其他学生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综合测评成绩的组成:学业成绩(70%+科研及专业表现(20%+综合素质(10%

学业成绩:I类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

科研及专业表现:发表论文情况、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本科生创新实践项目情况、专业比赛情况等

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奖惩情况、社会活动情况等

()破格推荐免试

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院专题报告,经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进行特殊选拔,可不受专业成绩排名限制,但其推荐和接收工作必须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申请人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逐级进行公示。

1、破格推荐学生须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原则和必备条件中的第1245,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条,方可被推荐。

(1)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SCIEISSCICSSCI源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2)全国性评比或比赛(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辩论赛最佳辩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含“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赛事);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建模竞赛;由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其他全国性学术科技竞赛或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各种专业、技能竞赛;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指导的,并经过校级以上逐级评审或推荐的各类征文、演讲等比赛等,下同)获奖的前二名完成人;省级比赛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艺术类在艺术特长生中评比);

获评国家级荣誉称号:全国优秀团员、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社会实践评比先进个人及优秀团队队长、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全国三好学生称号、全国三好学生标兵称号、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称号、宝钢教育奖学生奖特等奖获得者、获评国家级集体荣誉(全国先进班集体、全国高校百家网站等)的学生组织、学生团体或学生班级的主要负责人等。

(3)有突出的科研成果,有发明专利并已实现成果转化。

2、各学院破格推荐学生的名额不占本单位推免计划。

三、名额分配

(一)分配原则

根据医学部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确定各学院推荐免试生的具体名额。

1、支教团专项推免、破格推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计划、单列;

2、向实验班倾斜,其余推免计划按学生基数分配。

(二)推荐和接收名额

学校下达我部2016年推免生总计划为142名。具体推荐指标分配见附表1,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上年度招生规模的50%

所有推免生(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四、推荐和接收程序

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精神,2015年起,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921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工作,接收工作统一于1021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1、发布规章。由研究生办公布推荐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个人申请。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日期内通过"南昌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系统”报名,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申请表》(学生通过学校网报系统打印)、《推荐汇总表》(院系盖章)、成绩单(教务办盖章)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学工办审核)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3、资格审核。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统计成绩并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免试生的名单,及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并将名单报送至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最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确定的推免生资格名单上报至“推免服务系统”。

4、具备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

5、复试通知。研究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6、体格检查。取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参加由东湖校区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取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还须参加各院系组织的综合面试,不合格者将被淘汰。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已录取被正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8、确定上报。医学部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从体检、复试合格的人选中正式确定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按复试成绩分专业排序),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示和上报学校。

9、审核录取。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批,并在本校网站和易于学生监督的场合公示10天以上。没有异议者将予正式录取。

五、其它事项

1、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推荐阶段个人报名、学院初审以及复审数据报送均通过"南昌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系统(http://yjsy.ncu.edu.cn/)”进行。

2、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复试阶段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推荐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在接收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32016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2016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时间表》(附表2)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4、推荐免试生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教育部的要求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5、各院系要积极组织宣传工作,严把申请关,真正把最优秀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对于违规操作或工作失职者,将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6、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本部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申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直博生的学生,同样需要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表进行,请各院系做好宣传工作,逾期不予办理推免手续。

7、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8、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86360902 投诉电话:86363157

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jxmu.edu.cn/plus/list.php?tid=28

南昌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2015912

附表1:推荐计划分配表

毕业生数()

总推荐数()

第一临床学院

461

35

第二临床学院

临床(普通)

396

30

临床(实验班)

38

38

口腔医学院

34

3

公共卫生学院

177

14

药学院

153

12

护理学院

130

10

合计()

1389

142

附表2南昌大学医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时间表

负责部门

911

参加研究生院推免工作布置会

研究生办公室

914

召开推免生工作会议,确定推免生实施办法, 布置有关推荐免试工作。

研究生办公室

914-15

个人申请。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南昌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系统”报名,并向年级及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年级向所在院系推荐提名,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院系

916

资格初审,选拔推荐。各院系领导小组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排名,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及时在学院公榜,917日上午1200前报研究生办。

各院系

917

破格推荐:如有符合“破格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推荐材料于917日上午1200前汇总报研究生办。院系报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各院系

918

研究生办公室汇总各院系推荐名单,经医学部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后张榜公示,并上报学校。

研究生办公室

919-21

确定资格: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定后,研招办核发推荐资格通知。

研究生院

925

推荐报盘:按教育部规定确定推荐名单并报盘。

研究生院

925-1015

接收报名:接收符合推免条件校内外推免生报名,学院及学校进行审定,研招办发出复试或不予复试的通知

研究生院

研究生办公室

1016

召开各学位点负责人会议,布置推免生专业面试工作。

研究生办公室

1017

报面试小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到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各院系

1018日上午

800-1200

复试报名:到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报名,缴纳复试费,现场照相,领取复试准考证、复试表、体检表。体检(空腹)。

研究生院

研究生办公室校医院

1018日下午

面试、各院(系)上报面试成绩及面试材料

各院系

1019—20

确定上报:汇总各项复试成绩,医学部领导小组按学校下达的总指标,正式确定拟录取(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

研究生办公室

1021

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定。

研究生院

1021-30

将拟录取(接收)的名单在本校公示10

研究生院

1025

录取报盘。公示结果无异议者将正式录取(接收),由研招办及时通知考生。

研究生院

附录:医学部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

为贯彻落实《南昌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考虑本院实际,经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将所有学生的I类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序,成绩排名前4%的学生直接推荐,其他学生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平均学分绩=∑(课程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第二条:综合测评成绩的组成:学业成绩(学分绩×70%+科研及专业表现(20%+综合素质10

第三条:科研及专业表现的满分为100分,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1、 发表论文情况:在EISCI源刊上作为前二作者发表论文得100分,第三作者90分,第四作者70分;在CSCD源刊上作为前二作者发表论文得80分,第三作者70分,第四作者60分;在核心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得70分,第二作者60分,第三作者50分;其他论文或排序不得分。

2、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本人申报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情况,指导教师给出意见,经答辩后,分别给出400分。(有发表论文得分者不能参加此项答辩得分)

3、 本科生创新实践项目情况、专业比赛情况等:

积极参加学生课外小实验、小制作、小论文等相关竞赛和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学科竞赛(如英语口语、数理化竞赛、等)等群众性科技实践活动获奖,参照以下标准加分。

作者排名

按等级

院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1

一等

50

80

破格

破格

1、出版著作根据出版社级别等同于相应级别奖项的得分

2、科研成果根据鉴定的级别等同于相应级别奖项的得分。

3、集体(或合作)项目成员根据对应标准减半加分。

4、破格:指可以直接参加学校破格推免。

2

一等

40

60

100

破格

3

一等

30

50

80

100

4及以下

一等

20

40

60

80

1

二等

30

70

100

破格

2

二等

20

50

80

破格

3

二等

10

30

60

90

4及以下

二等

0

20

40

70

1

三等

20

50

80

破格

2

三等

10

30

60

破格

3

三等

0

20

40

80

4及以下

三等

0

10

20

60

优秀奖/单项奖

10

20

40

60

获创新项目

10

20

40

60

科研及专业表现的总得分=1(或2)+3,最高不超过100分。

第四条:综合素质满分10分,由基本分和奖励分组成,基本分为6分。

奖励分:在各种非专业性比赛、社会活动等中获得奖项,按照不同级别、不同排名分别奖励14分。最高不超过4分。

(可参照学工处相关办法办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bfe90ef0066f5335a8121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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