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钱包论述

发布时间:2015-03-17 08:35: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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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日常应用过程中会使用很多种卡,但是归结起来,无外乎两类:磁条卡和IC卡。以下做简单的介绍:

磁条卡是以液体磁性材料或磁条为信息载体,将液体磁性材料涂覆在卡片上或将宽约614mm的磁条压贴在卡片上(如常见的银联卡)。

磁条卡一般作为识别卡用,可以写入、储存、改写信息内容,特点是可靠性强、记录数据密度大、误读率低,信息输入、读出速度快。由于磁卡的信息读写相对简单容易,使用方便,成本低,从而较早地获得了发展,并进入了多个应用领域,如金融、财务、邮电、通信、交通、旅游、医疗、教育、宾馆等。

IC卡推出之前,从世界范围来看,磁卡由于技术普及基础好,已得到广泛应用,但与后来发展起来的IC卡相比有以下不足:信息存储量小、磁条易读出和伪造、保密性差,从而需要计算机网络或中央数据库的支持等。

IC卡是集成电路卡(Integrated CircuitCard)的英文简称,在有些国家也称之为智能卡、智慧卡、微芯片卡等。将一个专用的集成电路芯片镶嵌于符合ISO7816标准的PVC(或ABS等)塑料基片中,封装成外形与磁卡类似的卡片形式,即制成一张IC当然也可以封装成纽扣、钥匙、饰物等特殊形状。

IC卡较之以往的识别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可靠性高──IC卡具有防磁、防静电、防机械损坏和防化学破坏等能力,信息可保存100年以上,读写次数在10万次以上,至少可用10年;二是安全性好;三是存储容量大;四是类型多。从全球范围看,现在IC卡的应用范围已不再局限于早期的通信领域,而广泛地应用于金融财务、社会保险、交通旅游、医疗卫生、政府行政、商品零售、休闲娱乐、学校管理及其它领域。[16]

2.1.2“金卡工程简介

提到加油卡的发展,就不能不能提到我国在上个世纪末提出的“金卡工程”。19936月国务院启动了以发展我国电子货币为目的、以电子货币应用为重点的各类卡基应用系统工程即我们常说金卡工程。金卡工程广义是金融电子化工程,狭义上是电子货币工程它是我国的一项跨系统、跨地区、跨世纪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以计算机、通信等现代科技为基础,主要磁条卡、IC卡等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转帐形式实现货币流通。

金卡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起一个现代化的、实用的、比较完整的电子货币系统,形成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卡业务管理体制,在全国400个城市覆盖3亿城市人口的广大地区,基本普及金融卡的应用。[19]

在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我国IC卡的开发生产和应用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起来。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金融、电信、交通、商贸、旅游、社会保险、计划生育、企业管理、税收征管、组织机构代码、医疗保险、银行帐户管理以及公共事业收费管理(如电表卡、煤气卡、加油卡等)。

事实上,“金卡工程”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而是类似于国家从政策、财力、科技等多方面大力支持并推动的一项宏观国策。现在距“金卡工程”的提出已经经过了17年的时间,在国内各个行业的推进程度是参差不齐的,发展最快、最充分的是银行业,各行发行的各种借记卡、贷记卡以及联名发行的商业消费卡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并且建立了中国的银联组织,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通存通兑。其次就是市政、交通领域的发展也比较迅速,在2000年之后,在全国部分发达城市陆续开始建设城市卡通、公交一卡通等行业性的专用支付卡,目前已经开始小范围的向行业外支付发展。加油卡最初也是在“金卡工程”这个大的概念推动下,逐步发展出来的一个相对独特的分支类型,加油卡本质上是一种行业支付卡,在为客户提供便捷、灵活的支付手段的同时,也是企业内部管理和客户服务、市场营销的重要工具和手段。[23]

2.1.3加油卡的需求产生

一般企业发行行业支付卡的需求通常来自于市场和用户,而加油卡最初的需求有所不同,是来自于油品销售企业自身管理提升的迫切需要。加油卡在国内的发展,其初衷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油票管理的困境,在此,有必要首先介绍一下作为历史产物的“油票”。

油品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在计划经济时代,理所应当的在国家的调剂控制下,因此,由国家控制的油品销售企业印制了油票,实质上就是一种专用的提油凭证,其主要内容一般都标明:油品种类、升数,有些还会指定加油站的名称。

20世纪90年代之前,私家车凤毛麟角,绝大部分车辆均为企事业单位所有,企事业单位按照定量和定价从石油公司购买油票,司机持油票在加油站按照油票上印制的升数加油,对于每升的价格并不关心。

随着市场经济进程加快,汽油票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其资源配置和计划管理的功能已大为弱化,而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与国际接轨,油价变动频繁,使用油票给石油企业带来了很大的价格风险,油票已不适应市场机制的需求,而且油票为纸介制印刷,无论是携带、使用、回收都极为不方便,而且给部分石油公司员工提供了相当多的可趁之机,市场上也兴起了倒卖油票行业,即扰乱了油品的供应市场,也严重影响了石油石化企业内部的管理,在此背景下,推出加油卡的呼声已愈来愈高

除了油票的支付方式之外,一般还存在着现金、记账和银行卡模式,油票的弊端上文已经介绍,对于现金和记账乃至银行卡支付对于油品销售企业而言同样也存在着问题,试分析如下:

现金

现金虽然看起来是一种非常直接的付款方式,但每次都要经过唱收唱付、整款找零、检验真伪、开具发票等过程,交易的时间较长,影响车辆快速通过加油站。对那些经常跑长途运输的大型客货车用户,需要携带大量的现金,行程中很不安全。另外,由于很多加油站位置相对偏远,存有大量现金的加油站也往往成为不法之徒的抢劫对象,对加油站员工的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

记账

记账客户通常是指在加油站加油不需要给油票和现金,只需要由加油站收银员人工识别司机和车辆,每次记录其油品号和加油量,由客户签字确认的方式。这种方式存在身份识别困难,核对加油限额繁琐,手工记录容易涂改丢失等诸多弊端,非常容易与用户发生核对误差,同样也不适应油价的频繁调整的今天。

银行卡

近年愈来愈流行的一种支付模式,即银行卡支付;首先由于油品销售企业要向银行支付较高的商户手续费,这种支付方式为油品销售企业所不能容忍;其次,使用银行卡支付并不能解决内部的管理问题,营销问题,还存在和银行逐笔对账的麻烦。

正是通过对上述的几种支付模式的利弊的反复分析比较,再加上企业自身利润较好、客户也比较稳定,油品销售企业还是毅然决然,坚持选择以自身力量建设一种可以代替现金、记账、银行卡支付的加油卡以达到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更好面对未来市场需求的目的。

2.2加油卡应用模式的选择

2.2.1一般意义上的电子钱包特征

从运营特征上看,加油卡本质上还是类似电子钱包的一种应用,但是还有所不同,关于他们之间的不同我们将在下一节分析论述;

为此有必要首先了解通常意义上的电子钱包应用的特征:

电子钱包与银行卡一样是用来代替现金交易的,但银行卡多数需要在线授权和密码认证,通常用于对交易速度要求不高的大额支付领域。而在交通、快餐等要求交易速度快、成本低的小额支付领域,电子钱包的离线交易速度和交易成本都优于现金。电子钱包有着银行卡的形式和类似现金的一些特点,因此在某些程度上,电子钱包具有银行卡和现金的一些特征。

1 .非实名制

实名制的作用是允许挂失和交易验证,由于电子钱包大部分是脱机交易,如果允许挂失,那么挂失信息必须及时在各个终端生效,才能保证挂失效果,这样对系统和终端的技术性能要求将大大提高,导致交易系统复杂,成本提高。因此为了减少钱包的维护成本,简化交易机制,加快交易速度,大部分电子钱包都是不记名、不挂失的。这是它相似于现金的地方。

2 脱机交易

由于是不记名、不挂失的,无需联机验证持卡人的身份。出于对成本和交易速度的考虑,大部分电子钱包选择了脱机交易的方式。由于 IC 卡可以存储密码,电子钱包也可以采用本地密码验证。脱机交易验证较连线交易简单,本地验证的内容主要是电子钱包的真实性(是否伪卡)。因为使用脱机交易的方式,而且无须密码、签名,电子钱包交易处理的时间很短;由于电子钱包无需找零,因此其交易快于现金。

3 .小额支付

电子钱包主要是用于不适合银行卡交易的小额支付领域。由于银行卡的交易要求在线授权、认证,对通讯条件有一定要求,不能满足小额支付领域对离线支付和交易处理速度的需求,因此小额支付市场成为银行卡应用的一个盲点,而电子钱包正好具备脱机、无须密码、机具成本小、交易结算费用低等小额支付所需要的优点,填补了银行卡遗漏的市场盲点。

由于不记名、不挂失,遗失电子钱包等同于现金丢失,损失基本上无法挽回;而且,预存在电子钱包里面的资金一般没有利息。因此,无论从风险意识还是理财意识来考虑,持卡人能够接受的电子钱包卡内资金额度都是有限的。

另外,小额电子钱包卡内资金不在金融监管机构的统计范围之内,电子钱包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央行现金投放量,从金融监管当局控制货币流通量的角度来考虑,也不希望卡内资金的额度过高。所以,电子钱包的卡内资金一般都有额度限制。

4 .使用环境相对封闭

由于电子钱包不是法定货币,其使用的范围与发卡机构的营销手段及受理环境的建设密切相关,大面积推广牵涉到更多的利益平衡,因此开放度有限,一般在小范围、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应用比较成功。这一点在一些小的国家和地区显得特别明显,如香港、比利时。[12]

2.2.2电子钱包定位研究

电子钱包的主要用途是用于经常性的小额消费,而经常性小额消费往往是发生在人们日常生活与工作的地方,如每天乘坐公交车上下班、在快餐店购买工作餐、在超市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打公用电话等等,人们的日常生活所涉及的圈子并不大,因此区域性的电子钱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与竞争力。

电子钱包的定位于小额支付,由于区域性小额支付虽然交易笔数多,但是交易总额有限。尤其对于中小城市,一般单一的行业卡是没有利润的,只有通用的电子钱包才能有发展空间。由于区域小额支付的总量有限,电子钱包的利润空间也是有限的,因此在一个地区电子钱包的数目一般说来不会超过三个。这是它和其他银行卡区别的地方。

目前国内的主要支付产品是现金、银行卡和一些行业卡(储值卡),电子钱包和上述支付手段相比,有自身的一定特点。

1.与现金的比较

电子钱包的定位是小额支付领域,目前在小额领域,国内占绝对优势的主要是现金交易。电子钱包与现金交易相比,最主要的优点是节省交易时间。一般情况下,交易存在点钞和找零的时间,而电子钱包恰好解决这个问题。

在交易成本的问题上,一般情况下,电子钱包的清算成本低于现金管理。可以帮助商户减少雇员偷窃、外部抢劫的风险,并降低钞票的清点、运输等现金管理成本。但是,电子钱包和现金相比,有着一个巨大的劣势,就是对受理环境的要求。因此,从纯成本的角度来看,其受理环境的投入成本远远大于其节省的交易费用。

2与银行卡的比较

考虑到支付风险和交易成本两个方面的因素,银行卡主要运用于金额相对较大的支付,电子钱包主要运用于小额领域,看起来两者是互补的关系,但实际情况是:银行卡的优势在于安全,标准统一,受理终端广泛,不受行业领域、地域及金额限制,由于是开放式的网络和标准统一的终端,银行卡的可接受性大大高于电子钱包。因此,并不是在所有的小额支付领域,电子钱包都能够作为银行卡的补充,正如以上分析的那样,电子钱包应用得比较成功的大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与银行卡相比,电子钱包交易无须签名和密码校验,最大的优势在于其交易速度和清算成本,除此以外,其他方面都不如银行卡。

3与行业卡的比较

国内的行业卡发展,起关键作用的是两大因素:第一是行业垄断,在一些公用行业领域,一般都是单一经营主体,在寡头垄断的情况下,其发行的卡必然是用户的唯一选择;第二是国内的税收政策问题,目前支撑行业卡进行支付扩展的动力是企事业单位的员工福利政策,通过购买行业卡给员工发放福利,从而达到避税目的。银行电子钱包是与行业卡相比,最大的劣势在于营销渠道:银行电子钱包由于无法开具发票,冲抵企业费用,因此在营销过程中无法得到企业团体消费的支持。其次,行业卡的受理终端建设可以通过行业的行政管理力量来推动,而银行不具备这种行政协调力量。[2]

2.2.3电子钱包在国内发展障碍分析

从商业银行的整体收益考虑,电子钱包和借记卡一样,可以吸收存款,而且不用付息,不占用银行后台系统、通讯资源,是收益较大的卡种。但是,电子钱包的推广仍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中国和美国一样,通信成本大大低于欧洲,电子钱包离线交易在成本上的优势就显的微不足道。在银行借记卡和贷记卡可以进入的小额支付领域,电子钱包除了交易速度的优势以外,其他方面乏善可陈。其次,目前对交易速度要求比较高的小额支付领域主要有高速公路、停车场、地铁、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快餐店等,非接触式卡片比较实用,而银行电子钱包目前还没有非接触标准,因此在一些小额支付领域的应用受到限制。另外,在营销手段方面,行业卡之所以能够推广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其能够开具商业发票,集团购买形成储值卡销售的主要渠道,而银行电子钱包不具备这种集团购买的营销渠道。因此,对于纯支付功能的银行电子钱包,各家银行投资很谨慎。[4]

采用安全的智能卡技术来代替已经广泛使用的现金,可以减少社会上的现金流通,提高支付效率。但国内电子钱包应用和发展目前还 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障碍

1监管政策和法律规范方面

首先,电子钱包是准现金,在支付中的特性与现金极为相似,电子钱包的大量发行增加影响流通中的现金存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央银行铸币税收入,而且影响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调控效果。

其次,从电子现金的经营角度来看,电子现金纸币一样 , 是发行者的债务。如果发行者不能承兑用于支付的电子现金 , 不仅可能逐渐损害公众对电子现金的信任,而且还可能损害公众对其他支付工具和系统的信任。因此,从保证社会货币体系的稳健来看 , 商业银行(或非金融机构)发行电子现金所对应的债务就需要一定的储备规定或者满足一定的存款保证,由于其涉及公众利益和支付体系、金融秩序的稳定,中央银行必须对对电子现金发行者的信用进行一定的监管。目前人民银行对电子钱包及行业卡跨行业使用的监管政策尚未出台,因此电子钱包的发展缺乏法律规范。

同时,《银行卡条例》讨论稿对电子钱包的定义和规范也存在着明显的矛盾之处。

第一、电子钱包是否属于银行卡。在《条例》中,对银行卡是否包括电子钱包不是很明确。如果按照定义,经过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消费信贷、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属于银行卡,那么电子钱包就应该属于银行卡的一种。如果电子钱包属于银行卡的话,就应当纳入人民银行管理的范围,采用实名制。这与目前发行电子钱包的不记名特征相互矛盾,从电子钱包的发行基础和应用机制来看,实名制将影响它在国内的发展。如果电子钱包不算银行卡,那么沉淀资金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机构还不明确。

第二、目前《条例》规定银行卡的挂失原则上立即生效。对于银行卡来说,发卡机构是必须提供挂失服务的,而电子钱包以离线交易为主,无法实现即时挂失的功能。

第三、银行卡的交易必须保留交易凭证,但是一些电子钱包非但不记名,而且也不能追踪卡之间所有的资金划拨交易。这个特征和《条例》对银行卡的规定也是相互矛盾。[7]

2标准统一和应用基础 方面

电子钱包项目获得成功的首要前提是获得广大的使用群体,而获得持卡人的认同,成熟的受理环境是关键。但受理环境建设不仅在布置机具方面需要很大的投资,而且涉及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之间的利益协调。除了大城市公共交通等特殊行业外,跨行业联合、系统开放、终端共享是电子钱包被广泛接受,并给发行者带来盈利的必要前提。可见,跨行业、跨地域应用不仅是市场推广的基础,也是项目盈利的前提。要大规模建设电子钱包的受理环境,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是基本前提。国内现行的行业卡有加油卡的标准、社保卡的标准、建设部的标准,这些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不能互相兼容。它们不仅带有不同的行业管理职能,而且其支付功能也都带有行业特点,不同的支付标准造成各个行业卡不能相互通用,影响了它们发展成电子钱包、跨行业使用的可能。因此,如何将行业卡的行业管理职能与支付职能分开,统一支付标准,从而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下,大力发展电子钱包,也是尚待解决的问题。

3电子钱包的规范发展尚待监管规则的完善

由于发行电子钱包本身类似于吸储,形成的沉淀资金在管理上存在一定风险,大多数国家对电子钱包发行机构的资格有所要求,一般都规定只有银行、信用机构以及接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才有资格发行电子钱包。在美国,虽然联邦储备委员会允许非银行机构发行电子钱包,但只有储蓄机构可以直接进入现存支付系统。即发行电子钱包的非银行机构只有通过银行才能进入现有支付系统完成清算,以避免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发行的电子货币影响到美联储对货币供给水平的跟踪以及货币政策的执行。在欧洲,关于电子钱包的性质和监管,欧洲电子货币指令 的观点是这样的:

法律上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并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发行电子钱包的主体不一定是银行,也可以是社会其他商业机构;发行电子货币的组织 ( 无论是以卡的形式,还是以软件上形式 ) 应该实力雄厚,并且应该受到金融管理机构的监督,应该有充足的资信才能发行。也就是说这种电子钱包的发行主体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电子货币的发行商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保证未来的支付,这些资金不能用来进行风险大的投资。为了持卡人的利益,中央银行应该对发行电子钱包所得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管。

由于电子钱包和现金的关系,使得它在金融上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如果一个电子钱包或是钱包里的数目可以被伪造,那么这同银行钞票、支票的伪造没有多大区别。因此中央银行非常关注对电子钱包的货币控制,不允许在任何商业交易中出现货币买卖的行为(类似假钞买卖)。因此必须保证这种电子钱包不能被伪造。

作为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国内银行已经认识到了在设计和管理方案中全面风险管理和独立安全检查的重要性,但这一点其他发行电子钱包的主体还没有认识到。因此,加强对行业卡和电子钱包的监管也是促进其规范发展的重要手段。不管是行业卡还是电子钱包,由于都涉及到支付领域,都是金融管理机构应该监管的对象。由于银行已经纳入监管体系,因此需要监管的主要是行业卡的发行主体。一些行业卡的预付资金的数量巨大,如果失控,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货币政策的效果产生影响。此外,如果这些沉淀资金的管理、运用出现问题,将会出现支付危机,扰乱金融秩序,必须加强对行业卡资金运用的监管。[18]

2.2.4加油卡与电子钱包关系研究

加油卡既然应用于油品消费领域,那么对于油品销售行业的特点和现状有必要做一了解:

1)油品消费的特征分析

油品销售业务与其他商品销售的最大区别在于:油品是流体,通过一整套机械和电子装置(加油机)将油品输送到用户车辆的油箱,先付货,后付款,不能退货,其余的非油品销售都没有如此复杂、特殊的销售形式,油品销售的电子支付的关键在于这种流体的销售要与支付手段联动完成。

2)加油站的通讯环境分析

加油站不同于银行、邮局、超市、商场等设施,前述这些设施基本全部位于城镇,即使在农村地区,也位于中心村镇,目前基本具备良好的通讯条件,可以实现联机支付交易。而加油站则位于道路两旁,除了城镇内、高速公路两侧的加油站,很多位于国道、省道、县道乃至乡村道路旁的加油站的通讯条件较差,难以实现实时性的支付交易,只能以脱机支付为主要手段,目前国内各种银行均无法提供脱机支付的模式。

3)加油卡的业务需求分析

对于加油卡客户,需要支持客户即有后台账户,也有卡钱包账户,用户需要将款项预存到加油卡账户上,除了不计息,绝大部分卡业务功能和系统安全要求与银行金融业务极为类似。

对于以上需求,如果不加以深入分析,很可能认为加油卡与之前所介绍的通常意义上的电子钱包是一回事它们两者之间在应用上还是存在较为重大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1实名制

实名制的作用是允许挂失和交易验证,加油卡虽然是脱机消费,但允许几名允许挂失。因此,加油卡系统必须保证挂失信息(黑名单)及时在各个支付终端生效,在交易之前要进行合法性验证,这样确实对系统和终端的技术性能要求提高进而导致交易系统复杂,成本提高这一点与前文所介绍的通常意义上的电子钱包有本质不同。换句话说,加油卡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电子钱包,因为,从通常意义上看,钱包里的钱如果丢失只能由持有者自己承担损失,电子钱包也是采用同样的概念,而作为油品销售企业是不接受不记名不挂失的概念,即使卡片(卡钱包)丢失,同样需要接受用户的挂失,同样需要对客户后台账户进行银行标准的安全保护和对账,产生的损失也需要油品销售企业承担。

2脱机交易

加油卡在支付(消费)时虽然同样采用脱机交易的方式,但是其电子钱包在后台同样存在影子账户,脱机消费的结果,一般情况下,在当日必须在后台账户中得到准确清算,因此名为脱机交易,实为准实时的交易,脱机的时间不能超过太长时间,比如24小时,否则可能造成黑卡加油的风险。

3小额支付

目前什么是小额支付,人民银行没有准确的定义,业界也存在不同的看法,例如北京的交通卡卡内最高限额为1千元,而对于加油应用而言,个人客户加油卡内电子钱包区存储的金额通常都在千元以上,单位客户的通常在万元以上,私家车一次加油就需200-400元,大型运输、工程作业车辆单次加油卡就可达千元以上;因此,有关电子钱包小额支付的理论在加油卡上也似乎无法体现。

4使用环境相对封闭

加油卡的使用环境本身就定位在企业内的加油站,目前未开放在其他行业或公共领域使用,但是,由于油品销售企业的庞大性,实际上用户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乡镇的加油站中使用。

5)技术规范的统一

加油卡在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内部都可以自行定义本企业内统一的卡片、机具、终端的标准,由于有巨大的全国市场支撑,这种统一对于设备厂商和油品销售企业本身都是一个可以消化的成本。

6)政策法规的规避

加油卡是一种行业卡,不面向社会提供金融服务,客户在加油卡账户上(无论后台还是前台)的资金都被视作购油款的预售款,不能从金融意义上理解为现金,同时对于税务的开票等问题,因为相对销售品种单一而容易处理。

综上所述,在加油卡的模式选择上,已经很清晰,从业务模式上,有必要创造一类新型的电子钱包应用,不同于银行,不同于其他的行业卡。

但是必须认识到,但这条路线充满风险,可以称为前无古人,后继难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9486c504b73f242336c5f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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