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职工工伤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8-07-21 15:58: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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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职工工伤赔偿标准

注明:本标准的计算公式全国通用,但具体的赔偿数额仅适用于北京。

一、基本工伤赔偿费用

1. 医疗费:

根据实际需要,因工伤产生的治疗费用,职工有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全额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金额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中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暂定为每人每天150元,在开支标准上限以内的凭据报销;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暂定为每人每天50元。

3. 交通费:

赴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工伤职工,因行动不便,其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工伤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经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述标准凭据核定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按照该标准全额支付。

 4.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规定是保障工伤职工日常生活不受影响的重要措施,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包括工伤职工所有的工资报酬。工伤职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精神。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工伤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就工伤医疗费用在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其追偿。工伤医疗费用指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而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属于工伤医疗费用范畴,即使工伤职工在获得第三人支付的误工费后,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 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文件规定,2018年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4233.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3386.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2540.1元。

二、工伤等级的具体赔偿标准及数额

(一)2018年北京市职工因工死亡,其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50802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8467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27920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36396 X20);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二)2018年北京市职工1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685827元(8467×3×27个月),最低为137165.4元(8467×0.6×27);

2、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最低为4572.1/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按月支付(8467x60%x90%=4572.18元);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三)2018年北京市职工2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635025元(8467×3×25个月),最低为127005元(8467×0.6×25);

2、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最低不得低于4318.1/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8467x 60% x 85%=4318.17元);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四)2018年北京市职工3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584223元(8467×3×23),最低为116844.6元(8467×0.6×23);

 2、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4064/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8467x 60% x 80%=4064.16元)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五)2018年北京市职工4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533421元(8467×3×21),最低为106684.2元(8467×0.6×21);

2、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3810/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8467x 60% x 75%=3810.15元);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六)2018年北京市职工5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457218元(8467×3×18),最低为91443.6元(8467×0.6×18);

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70%(最低不得低于3556.14/月,即8467×0.6×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8个月的社平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个月的社平工资):两项计算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共计算36个月,即304812元(8467×36)。

(七)2018年北京市职工6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4064168467×3×16),最低为81283.2元(8467×0.6×16);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60%(最低不得低于3048.12/月,即8467×0.6×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个月的社平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的社平工资):两项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六级共计算30个月,即254010元(8467×30)。

(八)2018年北京市职工7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30213元(8467×3×13),最低为66042.6元(8467×0.6×13);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个月的社平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的社平工资):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七级共计算24个月,即203208元(8467×24)。

(九)2018年北京市职工8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79411元(8467×3×11),最低为55882.2元(8467×0.6×11);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的社平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的社平工资):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共计算18个月,即152406元(8467×18)。

(十)2018年北京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28609元(8467×3×9),最低为45721.8元(8467×0.6×9);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社平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的社平工资):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共计算12个月,即101604元(8467×12)。

(十一)2018年北京市职工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77807元(8467×3×7),最低为35561.4元(8467×0.6×7);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的社平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个月的社平工资):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共计算6个月,即50802元(8467×6)。

备注: 

1、以上赔偿金额标准按北京市2017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为基数计算。

2、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

 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文件规定,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4233.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3386.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2540.1元。

4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即本人工资最高以25401元(8467x3)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即本人工资最低以5080.2元(8467x0.6)计算。

5、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方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同时,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根据上述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根据亲属身份的不同而有不同标准,并且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受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的限制,不得高于该工资。具体计算标准为: 

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计算公式为: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例如:赵某为某塑料制品厂的职工,因操作机器时不幸身亡,他的妻子李某双腿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虽然年龄不足55周岁,但仍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赵某生前工资为5000/月。这样,王某可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为:5000/×40%=200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其计算公式为: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 

 例如:赵某为某化工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遭遇不幸,剩下妻子李某和一个14岁的儿子,此时妻子年龄为40岁,并且有工作,家中还有老父亲,年迈体衰已丧失劳动能力,赵某有一个弟弟30岁,有固定职业,与赵某共同供养父亲。

按照规定,李某无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儿子未满18周岁,可以申请,虽然老父亲已丧失劳动能力,但赵某的弟弟已满18周岁,且有扶养能力,因此也不具有申请资格。这样,赵某的亲属中只有儿子一个可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赵某生前的工资为8000/月,其儿子所可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为: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8000/×30%2400/

工亡职工父母的年龄应计算至75周岁为宜,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本赔偿数额只适用于北京市各区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ab0d905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d224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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