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安全,防止多领、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按照省市资格认证相关政策,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
每年认证两次:###########。
三、认证方式
1.个人自主认证。通过互联网搜索“甘肃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下载安装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附后)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按照提示自行操作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往年已通过手机APP认证的人员直接登录认证)。
2.上门认证。因病残行动不便、卧床不起和高龄人员,由镇养老保险经办人员或村协管员上门进行认证。
四、其他事项
1.在规定时间外已认证成功的人员,按照个人认证周期(认证周期为6个月)自行认证。
2.未及时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系统将停发养老金,待补办认证手续后,从停发之月起续发并补发养老金。
五、工作要求
1.各镇接到通知后,要及时传达至各村(社区),并做好相关宣传指导工作,保障资格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2.各镇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故意瞒报死亡人员情况的,除追回多领的养老金外,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666e4b5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2d00c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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