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二小学2013年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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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郭溪第二小学2013年招生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31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纠风办、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教计„2011196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315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温瓯政办发„2013102号)和•郭溪中心学校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温瓯郭中心校发[2013]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2013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一、工作原则
1.坚持“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中心校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相对就近安排学生入学,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有相应的学额。各中小学按规定接收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不举行或变相举行考试、测试择优选拔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不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录取工作机制。认真及时做好招生公示工作,

做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办法、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弱势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校所招学生按常态分班,不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快慢班等。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0691日至20078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069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需提供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暂缓入学的证明。
同时,招生对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瓯海区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的常住户籍,201371日以后迁入的由中心校统筹安排。2.瓯海区区域内部队的现役军人、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的子女。
3.瓯海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其子女,其监护人必须拥有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的常住户籍或房产。
4.非瓯海区户籍,其父母拥有瓯海区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5.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1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在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

乡镇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有相对固定居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在郭溪街道(郭南村、郭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在瓯海区内已居住一年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现持有在郭溪街道(郭南村、溪村、郭西村、曹平村、岭头村)经商或务工的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瓯海区内一年以上)
5)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底前在瓯海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起,至每年6月底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及以上;
(6其父母双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2857782292;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三、照顾规定
1.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子女确保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8afeb47c5da50e2534d7f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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