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论视角下的幼儿园教学活动目标优化作者:钱艳华来源:《现代教育科学·小学校长》2008年第04期
幼儿园的教育任务是通过游戏、教学、体育、观察和日常生活等多种活动来完成。目前,游戏作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重要形式已被广泛认同。至于教学活动,长期以来我们比较重视的是教学内容的选择及教学手段的运用,而对如何科学制定教学目标却所提甚少。本文拟用系统论的原理就教学活动目标的优化作一尝试性分析。
一、系统论的基本原理
系统论是20世纪40年代新兴起的一门学科,与控制论、信息论一起统称为“三论”。所谓系统,就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事物和过程(或子系统)构成,具有特定功能和运动规律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小至生物体的一个细胞,大至一个国家、一个社会都是一个系统。
二、幼儿教育的目标体系
英国课程理论家威勒认为:任何课程设计都必须考虑教育目标的确定。一般说来,教育目标必须转化为四个层次的目标,才能真正落到具体的儿童身上。这四个层次的目标分别为最终目标、中期目标、切近目标以及某一活动的具体目标。在我国,幼儿教育目标体系一般表述为总目标、学科目标、阶段(年龄)目标和活动目标,与威勒的目标划分大致相同。
具体的活动目标一般由教师根据学科目标及幼儿的发展水平来制定,直接体现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分析幼儿教育的目标体系,便于我们从总体上把握活动目标,明确其特殊性与重要性,从而为教学活动目标的优化提供一些理性的思考。
三、教学活动目标的优化
教学目标是整个教学设计的灵魂,目标的确切与否将直接影响教育教学的质量。笔者认为,就幼儿园教学而言,要做到目标的优化,必须考虑三个方面,即目标的整体化、层次化以及具体化。
1. 目标的整体化。教育通过对受教育者个体的塑造、培养,促进个体身心朝着社会所期望的方面发展,从而造就出社会所需要的各种人才。完整的教学目标必须兼顾个性化和社会化两个方面的内容。但是,传统的教学目标往往偏重于幼儿认知能力的发展,较多地考虑幼儿学会多少知识,掌握多少技能,过份强调“学以致用”。然而与幼儿个性心理品质休戚相关的人文素养,如人性的陶治、身心的平衡,却所提甚少。即使在活动设计中有所涉及,但真正做起来的也微乎其微。勿庸置疑,认知性目标应该是教学的中心任务,浅者要讲清知识,深者要发展能力,但并非是唯一目的。教学活动的目标应该涵盖一般的科学文化知识在内的全部人生体验,包括情感、意志、行为习惯、自我意识、交往技能等等。当然,这些目标不可能希冀在一次教学或一组教学中全部完成,但至少应该贯彻始终。
应该承认,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总会对教育提出一定的要求,而个体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也要通过对自身的改造来适应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在人与社会的交互过程中,起着平衡与协调的作用。教学活动的目标只有统合具有社会价值的科学素养和具有个性意义的人文素养两个方面,我们的教育才是全面的教育。
2. 目标的层次化。目标的层次化要求教师在制定具体的教学活动目标时要有级差,能适应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如此必须把握两点:
(1)找准“固定点”。维果茨基把儿童的发展水平定为两种,一种是儿童现有的水平;另一种为通过教育所能达到的进一步的水平,也即“最近”发展水平。新知识的传授一般应建立在个体对与之相关的旧知识的掌握之上。通常,我们把原有水平中能够固定、同化新知识的观点、概念称为“固定点”。因此,合适的教学目标的提出应该基于儿童原有知识中的“固定点”。目标过低,不(下转81页)(上接95页)利于幼儿认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创造性思维的发展;过高的目标则游离了幼儿认知水平,往往导致幼儿身心疲乏,学习兴趣丧失。
(2)分化目标。“面向全体、全面发展”是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但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师又往往会出现偏差,一味将提问幼儿的数量作为衡量的标准。事实上,“面向全体”更为深层的涵义在于使每位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注重的是质变而并非仅仅是量变。所以有经验的教师往往更加注意教学目标的制定,将目标分化成具有不同级差的分目标,以适应不同层次的幼儿。
3. 目标的具体化。具体化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教学活动的目标在方向上必须和总体目标、阶段目标以及学科目标相一致,真正使目标落实到幼儿发展上。为此,必须切实改变过去那种只重内容不重目标的做法,不能先选择内容再来“演绎”教学目标,把目标摆在附属的地位。一切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式的选择都应以教学目标和幼儿发展水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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