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等12项资格考试长沙考区考生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等12项资格考试长沙考区考生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等12项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长沙市2016年度(含2015年、2016年度滚动考试)一级建造师等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1、 长沙考区考生(非长沙考生不予受理)。
2、 2016年度(含2015年、2016年度滚动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统计、审计、出版、勘察设计工程师、经济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人员(即申请人)。
二、具体安排
(一)所在单位初审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单位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可依据学历获取时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本次审查的12项资格考试中,勘察设计工程师专业仅实行现场资格审查一种方式。
对2002年之前取得学历(因学信网查询不到2002年之前的学历信息)、不具备上网条件及其他无法实现网上审查的特殊情况实行现场审查。
1、 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申报审查时间:
2017年2月20日9:00-2月22日17:00
考生可通过网址http://www.cs12333.com登录“网上审查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bf9948b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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