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2]28号潍坊学院学位服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2-05-12 15:40: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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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学位服使用管理办法(行)

教务处[2012]28

学位服是学位的有形的、可见的标志之一。学位服使用管理是一件严肃的工作,为方便师生使用,保障学位服使用的规范化和合理化,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使用学位服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位服仅限于学位获得者、攻读学位者及学位授予单位的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在学位论文答辩会、学位授予仪式、名誉博士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及校(院、所)庆、庆典等场合穿着使用,不准滥用。

二、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技术标准制做,必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位服着装规范》(见附件)穿戴。

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位服实行两级管理,学校负责统一购置、分配及管理,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数量,负责本学院学位服的保管和使用,包括学位服的存放、整理、清洗、借用及日常维护。

四、学位服可用于学校学生毕业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或仪式。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五、学位服仅限于我校在校学生的无偿使用,不得对外单位及人员借用或出租。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学位服着装规范

教务处

2012418

学位服着装规范

 

  (本规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学位服是学位的有形的、可见的标志之一。实行学位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学位制度,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尊重知识和人才,有利于激发攻读学位者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和国际交流。

    实行学位服,是一件严肃认真的工作。学位服只限于学位获得者、攻读学位者及学位授予单位的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在学位论文答辩会、学位授予仪式名誉博士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及校(院、所)庆庆典等场合穿着使用,不得滥用。

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下列规范:

一、学位帽

    学位帽为方型黑色。

    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二、流苏

    博士学位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流苏为深蓝色,校(院、所)长帽流苏为黄色。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授予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授予学位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校、院、所长)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及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中部。

三、学位袍

    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校长服为红、黑两色。

    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四、垂布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标为粉、灰、黄、绿、白、红颜色。

    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佩戴。

五、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c99fd5777232f60ddcca1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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