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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贫困生资助政策【1】
又到一年开学季。
近年来,为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领域不断延伸。
为提高全社会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减轻家庭经济困难群众经济压力,特意对此进行了梳理,力求做到条条实用,让困难家庭受益。
学前教育:困难儿童可获300元补助
在学前教育资助方面,凡是全市经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幼儿班;不含托儿所、托儿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幼儿班;不含托儿所、托儿班)和学前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省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可获每人每学年不低于300元的补助。
申请方式:向就读幼儿园提交申请表和相关困难 证明 。
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每学年可获200元补助
同样在义务教育方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
资助标准: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00元;特殊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
也可以享受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学年每生800元,初中生每学年每生1000元。
同时,需注意的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民族班生活费补助的学生,不再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农村学生可获伙食补贴
我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和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城以外的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每人每天补助3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
同时农村的住宿生也可以享受伙食补贴,根据规定,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乡镇及农村的公办小学住宿生及初中住宿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控制在住宿生的20%以内)确定给予伙食补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abe6a84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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