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性批评的角度看《水浒传》中的潘金莲

发布时间:2012-05-18 08:43: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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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性批评的角度看《水浒传》中的潘金莲

(一)

潘金莲作为“万恶淫为首”的“妖妇”形象伴随着《水浒传》的诞生与流行,被钉在文学的耻辱柱上已达400多年了。在传统的文学批评中,其作为性格单一的淫荡、残忍、活脱脱的“妖妇”形象,似乎已成定论,可是,倘若我们认真地分析,就会发现这种批评是从男性中心主义的道德角度来印证她的存在价值,而并未从女性自身地位的特征去认识。在这部受传统的重伦理的儒家精神的熏陶,从男性中心主义视角来表述的英雄小说里,潘金莲的一生充满了无奈与凄惨,体现出一位女性对生理欲望的追求与抗争。表现在:

(1) 不般配的婚姻――一条把她捆向精神牢笼的绳索

潘金莲的婚姻显然是不般配的,同时也是给她最残忍的精神折磨。“眉似初春杨柳,脸如三月桃花”的潘金莲本是一大户人家的使女,只由于不依从男主人的侮辱,而被嫁给了武大。在男权社会规定的法则中,只有“从”才是女性规范的行为准则。不管是屈从,还是顺从。否则就会受到惩罚。被一分财礼不要,白白嫁给“身不满五尺,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外号“三寸丁谷树皮”得武大郎,潘金莲算是尝到了这种惩罚得滋味。而与此同时,一个“夫为妻纲”无疑给潘金莲戴上了又一道枷锁。潘金莲不仅要嫁,还要去爱,去无条件地遵从这桩婚姻给她带来地束缚。这也是大户地目的。用畸型婚姻去惩罚潘金莲,也足见大户地高明了。要是这桩婚姻和谐,其必定是以牺牲女性为代价。既然嫁了,不管有没有感情,情不情愿,妻子就有义务爱丈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抱着丈夫的神主牌位拜堂成亲,就得去爱那块木牌牌,因此,尽管是不般配的婚姻,男性们却仍然要求潘金莲用礼去驱使自己的情去爱那个本来不爱的丈夫,以礼克制自己,消灭人欲。对潘金莲而言,这桩不般配的婚姻便自然成为一条把她捆向精神牢笼的绳索。并且,这条绳索还带有紧箍咒般的魔力,潘金莲一旦挣扎,男权社会就会念起咒语,置她于生死两难的境地。而令男性们瞠目结舌的是潘金莲竟然敢置“咒语”而不顾,企图挣脱这条绳索,不仅不爱自己的丈夫,甚至还偷了情。看来,潘金莲遭到惩罚是必然了。其实,可以说正是这种对被男权社会所剥夺、限制的“人之大欲”的追求,才是潘金莲“离经判道”,并很快尝到咒语带来的后果,成为了“淫妇”。

(2) 对男权社会法则的疯狂报复———— 条将她送上断头台的歧路

在这桩不般配的、并时刻压抑人的本性的婚姻中,给潘金莲的是无尽的、看不到边的痛苦,与这位“三答不回头,四答回转身”的侏儒生活在一起,无疑使潘金莲遭受着难以忍受的精神折磨,可男权社会的法则告诉她,要摆脱这种生活的愿望不可能成为现实。眼看着自己青春的花朵就要在这个精神牢笼里枯萎,这比肉体的残害更加难以忍受。而此时高大健壮的打虎英雄武松的出现,对于潘金莲来讲,无疑给她生活增添了一些活力,同时也激起了其追求健康男子的欲望。自然这里面包含着对现实处境的不满与理想的憧憬,在作者笔下,武松是英雄,自然不会做那种苟且之事。而同样英俊高大的西门庆的出现便恰好充当了这一角色。面对花柳行中的老手西门庆的体贴温存、巧言令色,对于长期被压抑的潘金莲自然无法回绝。和西门庆在一起,使她感受到了生活的欢愉,而她所面对的牢不可破和男权社会也会以此为理由狠狠地惩罚她的。为了长久地保持这种对她来说欢愉的生活,追求被压抑的自然欲望,她以是不顾一切了。其性格也在这种压抑与追求中歪曲了,她不仅偷了情,甚至残忍地杀了武大。这更是男权社会万万不能容忍的。因此,在当武松充满愤慨报杀兄之仇杀死潘金莲时,不仅把潘金莲推上了“淫贱”,遭后世唾骂的境地,同时,同时,也使武松尽显出了替天行道的英雄本色。其实我们不难发现,这里的“道”,在女性世界中体现出来的只是替儒家规范的天理行封建社会男权主义之道。潘金莲由于偷情杀夫而被英雄冠冕堂皇地杀死,也可以说是由于被男权社会剥离限制的“人之大欲”的追求,才是潘金莲成为妖妇,而走向断头台。

(二)

吉尔伯特和古芭在她们关于“天使”和“妖妇”的理论中指出,所谓“妖妇”主要是指那些拒绝无私奉献、能够独立自主的女性,她们拒绝充当父权制早已为她们包办好了的“温柔顺从”的角色。在男权社会中,男性为女性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的规定,并按自己的意志把女性幻想成“天使”或“妖妇”,而女人们对于自我却无以言说,一旦其中有人违背男性的意志,便必然是“妖妇”了。潘金莲是个典型的例子。

《水浒传》是从男性中心主义来表述的英雄小说。在传统的重伦理的儒家精神的熏陶下,作者展示英雄桀骜不逊、英猛刚烈的同时,也给英雄们罩上了伦理的光环。英雄们除暴安良、劫富济贫尽管有着替天行道的豪气,却仍然根深蒂固地坚守着“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中最基本的男女关系准则。作者从男性中心主义出发,其笔端流露出褒贬、喜怒、爱憎,不管和不合情,先看合不合理。因此,我们看到,凡是不能以“夫为妻纲”从一而终的女性不分青红皂白,都无一幸免地被英雄们痛快淋漓、充满豪情地处死,宋江怒杀闫婆惜、供人头武二郎设祭自不必说,即使是暗恋着安道全又接待张旺的妓女巧云也被张顺杀死。正所谓“义士无心恋落花”,儿女情长必然英雄气短,在两性关系中,作者在界定男性与女性行为时,便建立了这样一个标准:好汉决不能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寡情才是真丈夫,多情就是坏女人,女人如有婚外情,更是罪不容诛。与男权社会中的“贞节烈妇”相比,潘金莲偏离男权社会早已为她安排好的生活轨道,从不依从大户到背叛不般配的婚姻,再到杀夫,完全违反了男权社会“夫为妻纲”的社会法则,其走向断头台也是必然了。

女人必定是有血有肉的人。我们不能忽视女性自身地位的特征。在男权社会中,在其男性中心主义的支配下,“贞节烈妇”是妇德的体现者,并受到男权社会异乎寻常的推崇。正宗的传统文学在写到女性时,也都贯穿着这种“节烈”观念,如《赵贞女》、《陌上桑》、《石点头》等一系列作品,“贞烈”观念便是这些女性的核心精神。而女性在男权社会中这种“贞节”的要求下,她们在社会中权利也逐渐丧失。当然,当然在这一形成男女社会地位差异的过程中,必然是以女性的禁欲为代价的。为了让女性完全“忠贞”于自己,并在私有观念的影响下,男性们在竭力向女性灌输贞节观念和男尊女卑思想的同时,并利用一切手段强迫她们遵守。在中国古代,一般家庭的女子大都被禁锢在宅内,不得迈出庭院一步,连家中来了客人也要回避,发展到极端的时候,甚至不让女子出现在非夫主以外的男人视线里,或是不让其他男子的视线触及自己妻妾的皮肤。这种女子被压迫的结果,自然是被男子性对象化,并应该由其主人单独享用。在女性被剥离得只剩下性的特征,用作传宗接代的工具和发泄性欲的对象就是男子迫使女性接受的全部义务。

对女性的贞操要求却完全是单方面的。男子根本不存在贞洁观念,不仅一妻多夫制维护了男子的性特权,而且还可以社会认可的娼妓为补充,甚至可以对妻子随意抛弃另娶。《大戴礼记》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这种休妻的七种借口,有些无理到了极点,无子被视为女子的残缺,不成其为女人,不可留。对丈夫的放荡行为,不得干涉,否则便是妒,也便成为离异的理由,更有甚者,妇女说话的机会也受到限制。由此,可见女性自身的地位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被男子完全性对象化的女性,在精神与权利的双重压力下,处于严密的性禁锢中,甚至没有自己选择配偶的权利。“白头宫女在,闲话说玄宗”,那些终生被禁锢在后宫的女子,无异于被活葬。再如,遇夫主亡故,女子的命运就更悲惨,守节自然逃不了,“好女不嫁二夫”,“寡妇不再嫁”,让活人受制于死人,长夜与孤灯灵位相伴,使得许多女子发出了“来世变牛马,再莫托生为女人”的呼喊。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当男性把此作为自己性特权的挡箭牌的时候,却忘记了女性也同他们一样,属于“人”的范畴。因此,在男性以自我为中心,向女性横施禁令的同时,不仅束缚了女性,而且凭着自己的喜好把女性或推向“贞节烈妇”的体现妇德的顶端,或推向“贱妇淫妇”的地狱。作为男权社会中的女性,潘金莲不仅不忠不贞,而且拒绝了男权社会中最基本的伦理法则,被那些男性们骂为淫妇也是必然了。可以说,潘金莲被作为后人痛骂的荡妇形象,也是男权社会男性中心主义观念的产物。潘金莲从一个敢于拒绝大户调戏的使女,到残忍杀害丈夫的狠毒无情性格歪曲的报复者,人们可以看出,潘金莲的恶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她出身低贱,自幼受人歧视,是一个被压迫被侮辱的女性,只是由于在自然欲望被压抑的生活中追求健康男子的欲望难以实现而性格歪曲后产生的。我们应该看到正是由于男权社会法则所规定的女性的地位,才是潘金莲成了作者笔下的“妖妇”。尽管潘金莲如何挣扎,但在强大的牢不可破的男权社会中,仍将以失败告终。男权社会扼杀了女子作人的本性,从对扼杀了人的本性的抗争到追求人性的复归,潘金莲尽管逃不了强大的男权社会对她的惩罚,但却有力地震撼了男权社会的法则,“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如果同男人一样作为“人”,潘金莲也便不“妖了

(三)

读了《金瓶梅》我们就不会把潘金莲放在特定的封建社会评判她,她有情也有欲,情色、情欲是不可分割的。世界上有没有纯粹的情?有没有我们说的简单直接的兽欲?有,但都是少量的。大量的是二者的一体化,难于区分,难于切割,纠缠在一起。以前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谈这个问题,把西门庆这样一个文学作品中所谓淫棍的典型,和他同时代作品《牡丹亭》中的杜丽娘,这样一个纯情的化身的形象做过一个比较,以说明像西门庆这样一个纵欲的人,他也不是完全没有情感活动和情感过程;而像杜丽娘这样非常纯情的姑娘,她的游园惊梦,很大程度是欲望的成分。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不是我们把它们硬凑到一起的。所以,我们要理解,情色和情欲都是不好切割的。除非我们有很伟大的批评家,有本事把它们像切豆腐似的从中间分开,我认为是很难分开的。那么在这个意义上来讲,肯定情、否定欲既不现实,也有一点荒唐。这是第一点。
情和欲都要有节制,都要有度,都不可以放纵。不光是欲不可以放纵,情也不可以放纵。因为情一放纵也就成了欲了。它们都要控制。情分七色,色色迷人。不光是一个正面的概念,过分的情,就是滥情,和纵欲是一样的。
情天欲海中的男男女女和末世中的芸芸众生,其常态是欢乐的,其生命是悲凉的,是让人悲悯的。大家注意,西门庆生活的背景是一个末世。它是以北宋的最后阶段为背景,它是以北宋的灭亡作为全书的结束的。《金瓶梅》的作者也生于一个末世即将来临的时代。我们研究明代的话,就会知道明代不亡于崇祯,而亡于万历。《金瓶梅》的流行在万历年间,很快就到了一个末世,很快就到了一个异族统治的时期。那么在末世的芸芸众生,最容易进入这种纵欲的状况。欧洲史上写道,罗马帝国沦亡之前那种情天欲海啊,到处都是色情的场景,到处都是色情的雕塑,和中国历史上的末世景象是近同的。所有这些都脱离了正常的轨道,都要受到惩罚。这里面不光是男性要受到惩罚,女性也一样。
有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中国,肩负着沉重的历史重担。其中最沉重的,莫过于受压迫妇女的悲惨命运。这里面,潘金莲是一个著名的受害者。潘金莲的最大不幸,在于他受尽凌辱之后,惨遭杀害,却又背上一个淫妇的骂名。我认为他这种分析是匪夷所思的。如果我们读完了《金瓶梅》,如果我们读完了它的全部的情节而不是某一个片段,便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向来不赞同我们的一些艺术家、剧作家、批评家借题发挥,有什么说什么。那么按照这样的说法,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难道是一部男性迫害女性的历史吗?是一个性别压迫史吗?不是的。难道人类的善恶之别就是性别的差异吗?恐怕也不是。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潘金莲是一个文学形象,我们只能把她放在《金瓶梅》这部小说里边来谈她,来论述她。所以魏明伦说武大郎对于社会是一个弱者,惟独对于潘金莲是强者,是夫权的化身,是潘金莲的主宰,这是颠倒是非,不可能的。我们看武大什么时候主宰过潘金莲啊?她调戏她丈夫的弟弟,她丈夫的弟弟离开,她不让武大跟武松说话就不敢说。武大每天起早去卖炊饼,很晚才回来,用这种残疾的身躯承担一个家庭的责任。那么这一个呢?涂脂抹粉,趁他走了以后就在那儿胡搞。难道因为是一个女人就有理了吗?她是女的,她就有理了?不可能啊。中国的历史只能是统治者压迫被统治者、强者压迫弱者的历史,是恶人残害善人的历史,但不是男人残害女人的历史,大家要注意这一点。曾有一篇对魏明伦戏剧的评价,其中一个标题就叫难道历史上所有的罪恶都是男人制造的。不是这样的。魏明伦有很高的写作才华,却有不太高的判断力,他以为我是一个男性,我在替女性说话,我要把她还原为她的善良,她的美丽,她的聪明,她的受迫害。问题在于她还是潘金莲吗?你自己写一个就是了。她不是潘金莲了啊。改编名著是当今创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必都在翻案上做文章,不要走向极端。当然,类似的话鲁迅先生讲过,鲁迅先生在谈杨玉环的死和她死后的罪名的时候,写了一篇文章叫《我之节烈观》,讲道:历史上亡国败家的原因,每每归咎女子,糊糊涂涂地代担全体的罪恶,已经三千多年了。鲁迅说的是代担全体的罪恶,这个全体包括男的也包括女的啊,不是说代担男人的罪恶啊,是不一样的。潘金莲的形象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具有鲜明个性的复杂形象。她是一个复杂的形象,肯定不是一个纯粹的形象。但在这个作品里边,她是恶的化身,是一个恶婆娘的代表,是一个纵欲的典型,也充满了悲剧的色彩。就是刚才我说的,在末世中的人,在情天欲海中的人,都有悲剧的色彩。所以我们不必为她翻案,也不必过分地去同情她。

看到潘金莲的能言的同时,我们也可以反过来想想,为何这一句话能说的西门庆如此喜欢?一方面,潘金莲撇清了自己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她这翻话表示了对西门庆的深情。她明白只有这样才能回转他的心思,实际上,西门庆并不是只重视占有女人的肉体,他更重视得到女人的心。否则,他就不会上演这出雷声大雨点小的惩罚闹剧了。

确实,西门庆是爱潘金莲的,可他不会因此只专情于一人。孙述宇说:西门庆这个人有太多的人情味,他的不道德,没有一点是超凡脱俗的,没有一点是魔鬼般的、非人的。他的恶德,是贪欲、自私与软弱,都是人性中最常见的瑕疵。(《金瓶梅的艺术》106页)。我是非常同意的,他不会为了爱情放弃眼前的一切享受和欢乐,他只不过是一个软弱的人罢了。

潘金莲害死官哥的目的无非是让西门庆亲于己,为了丈夫的感情甚至不惜杀人!这是怎样深的感情,又是怎样可怕的感情!

如前所说,《金瓶梅》中的感情是复杂的,在这个时候,潘金莲的争宠不但但是因为爱西门庆了,也是为了生存考虑。在一个一夫五妻的家庭里,丈夫的宠爱就是权利的象征,就是可以依仗之势,对于一没钱财,二没娘家势力的潘金莲也是唯一可以依仗之势了。所以,在这里,我们看到潘金莲对西门庆的感情是逐渐变化。她对他的感情不是一条水平线而是一条曲线,由高而至低。搀杂的杂质越来越多。

潘金莲还没有知道西门庆的身份就已经对他大是留恋了,说明潘金莲当初爱上西门庆并不是贪图他的地位和财富。而是西门庆本人。而这时候,潘金莲所做的一切不仅仅是为了西门庆的心,更是为了生存,西门庆的一再背叛让她明白了恃宠的艰难,更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光拥有聪明漂亮是不够的,还要一个儿子才能真正巩固自己的地位。对比潘金莲对宋惠莲和如意儿态度的不同,我们可以看到她的变化!

潘金莲对待宋惠莲主要是嫉妒她的美貌(她的脚甚至比金莲还小,能够套着金莲的鞋来穿),而如意儿却不具有惠莲的美貌和机灵为何潘金莲防范如此之严?

在当时的社会里,这次的罪过明显是大于第十二回那次的。上次的偷情只危机到了西门庆的名誉,而这次更危机了家族血统的传承!看到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我们可以联想到前回中的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上次之怒尚且让潘金莲脱了衣服跪在地上,而这次更加上了一个三尸暴跳,五脏气冲,却只不过是摔死了她的猫。而且,两人的关系也似乎很微妙,按常理说,西门庆大可以向潘金莲兴师问罪,却到了潘金莲屋里一言不法,摔了猫又马上走了。

如前所说,西门庆最在乎的是是否得到女人的心。上次的事件之所以西门庆如此生气是因为潘金莲的行为代表了对西门庆爱情的背叛,而这一次,潘金莲之所以这么做却是因为争宠。所以,西门庆虽然气愤却没有动潘金莲一根手指。还有一点,就是在西门庆心中官哥的地位不如潘金莲的地位高。当然,也许有些人认为潘金莲的处心积虑,西门庆并不一定知道。确实,西门庆非常粗心,甚至连李瓶儿怀孕还要瓶儿亲口告诉,但是李瓶儿与潘金莲的面和心不和全府皆知,精明的西门庆如何能够不知?

对只有看护不严责任的迎春、奶子尚且埋怨,还要把治病不力的刘婆子拿到衙门里与他两拶,甚至后头两句连瓶儿都埋怨上了,却对直接的凶手潘金莲一句责备的话也没有。也许奇怪西门庆的打老婆的班头欺妇女的领袖的威风到那里去了?就算没抓到确实的证据他为何连质问金莲都不曾质问?还是因为一个字。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惧怕不一定是因为另一个人有多厉害,往往只是因为对她的感情。不问,是因为不敢问,怕得到不愿得到的答案。如果,查明这次的事件是金莲蓄意的行为(当然这并不难弄清),金莲将势必留不住了,就算留住,作为杀子的仇人,西门庆将如何与潘金莲相处?还是因为舍不得金莲。

  如前所说,《金瓶梅》中的情是立体的,情人间的爱情有时候并不一定只表现在相亲相爱的时候,也表现在冲突的时候,有时候报复、恨也是一种爱的方式,就如宝黛吵嘴一样,亲近之心反成疏远之意。所以我们也不得不佩服《金瓶梅》作者的笔力,给我们呈现出一个更加真实的感情世界。

在过去,很少有金瓶梅的理论著作专门谈到两人之情,往往把两人的关系归结于玩弄与被玩弄,有些类似于妓女与嫖客的关系。而实际上,两人的感情虽然并不纯净,可还是有真情在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两人的感情是有一个渐变的过程的,从单纯的两性之间的相互吸引爱慕,到后来的搀杂了太多太多其他关系的感情。但是,他们两人的感情虽然有很多矛盾冲突,却是始终存在的,从没有消失过。潘金莲的背叛也是由情而起,因此她也背不起这妖妇的骂名。

参考文献:

参见吉尔伯特和古芭《在阁楼上的疯女人》北京燕山出版社 2005.07.01出版

《金瓶梅的艺术》时代文艺出版社,2007.1.1出版

李平

2007.5.5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a410fc805087632311212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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