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专升本考试相关政策通知来源:吴士超的日志
2011年黑龙江专升本考试相关政策通知具体事宜请详细阅读下文:
《2011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推荐考试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院2011年专升本推荐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制定我院2011年专升本报名推荐考试实施办法:一、招生计划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计划,今年我省本科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总数约为我省2011年应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2008级三年制大专学籍的在校生(含降级到相应年级的学生)。(注:凡恶意拖欠学费的学生尚未注册不允许推荐报名,在2010年12月22日前补交齐学费可以推荐报名。)2、对于三年制大专的学生,2+1学制的计算前三个学期成绩,第四学期成绩不计算,2.5+0.5学制的计算前四个学期成绩,第五学期成绩不计算。3、在全国四、六级外语考试过程中无违纪记录。
4、在校期间未受到开除留校查看(含)以上处分(由学生处审核签字)。三、推荐名额
由各二级学院推荐。在校学习期间,按专业综合排名的前30%(未满名额可顺延),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均可报名(持两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人数30%)。四、排名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1、总评成绩=学习总成绩+奖励(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考查成绩、课程设计成绩、课程大作业成绩、实习成绩、实验成绩)(本次推荐报名不含军训成绩和选修课成绩)。2、学习总成绩的确定方法
总成绩=考试课总分+考查课总分×0.7
即将应考核学期的所有考试成绩与考查课(折减30%)成绩之和计入学习总成绩。3、课程单科成绩分值计算方法;
(1)考试课期末考试成绩合格者按实际得分计算,补考合格者(含缓考学生)均按60分计算;
(2)考查课期末成绩合格者,优秀按95分计算,良好按85分计算,中等按75分计算,及格按65分计算,补考合格者(含缓考学生)按60计算。4、奖励折算成绩(由学生处审核)
(1)在校期间受到省级各项奖励(含省级)以上奖励的同学在总评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2)在校期间受到院级各项奖励的同学在总评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3)如果获得多个奖励按最高级别计算,所获奖励不累计。五、信息采集
考生本人依据《201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对接表》(附1)、《201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201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清晰、准确地填写。报名时由教务处学籍科负责核对采集考生电子信息,并打印《201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六、信息核对
考生本人要对《201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在报考现场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立即更正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报考专业类别代码”和“报考专业类别名称”栏,由学校按《201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对接表》
严格审核无误后盖章留存,装入学生档案。因本人核对各项信息不认真出现错报、漏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七、填报志愿
专升本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时间为: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