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自行车竞赛规程(1)

发布时间:2019-10-08 13:58: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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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山地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草案)

黑龙江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2019426

黑龙江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草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黑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大力发展群众体育事业,以实现“全省人民健康素养显著提高,健康寿命明显延长”为目标,全力推进“健康龙江行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打造我省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增强人民体质、建设体育强国。2019年将举办黑龙江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自行车赛(以下简称自行车赛)。

1、赛事名称

黑龙江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山地自行车赛

2、比赛时间

2019726

3、比赛地点

黑龙江省伊春市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体育局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协办单位: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与对外交流中心

黑龙江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五、赛道示意图

比赛路线示意图

6、赛事简介

本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赛道起点为伊春市,赛道距离为55.9公里。比赛共设置男子精英组、男子大师组和女子组,每组限制人数为52人。比赛时间为2019726日。

七、组别

组别

年龄(周岁)

人数

男子精英组

18-38

52

男子大师组

39-58

52

女子组

18-58

52

八、项目和时间安排(拟定)

726

9:00

726

9:15

726

9:30

男子精英组

男子大师组

女子组

九、参加单位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伊春市、鹤岗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组成代表队参赛,每个地区三只车队分别参加三个组别的比赛。

十、运动员资格

(一)居住在黑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之规定,经有相应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二)各项目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各项信息为依据。

(三)在职专业教练员、运动员和退役不满5年的运动员不允许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提供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五)各单项比赛的小项设置和参赛运动员人数,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十二、比赛规则

(一)各车队运动员必须自行了解并按照自行车的比赛路线进行比赛。没有按照比赛路线进行比赛,比赛成绩无效。

(二)比赛设关门时间为第一名通过终点后15分钟。

(三)参赛器材必须符合竞赛规定。

(四)计时芯片必须按规定固定在前叉贴近地面处。

(五)参加项目比赛的所有参赛选手不允许接受任何外界帮助,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六)赛前15分钟开始检录。检录时必须按规定佩戴RFID智能手环、号码布,车码牌,佩戴头盔,携参赛车辆接受裁判检查。

(七)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总裁判长有权决定暂停或取消比赛。如果比赛已经开始,可以会同技术代表和裁判长根据进行的程度决定就此将当前状态作为比赛结果或比赛取消,当前成绩无效。

(八)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组发枪。

(九)各项比赛之后,将进行颁奖仪式。获奖运动员应在赛后及时到达颁奖区,佩戴RFID手环等候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十)运动员不能弃车前行。如果车辆无法正常工作,运动员可以在自行车赛道通过跑步或走路的方式推车或抬车前进,只要自行车在推行或抬着的过程中不影响或妨碍其他运动员进行比赛即可。

(十一)每队每组参加比赛人数为4人,每组比赛取前两名最好成绩为团体总成绩,本次比赛不计个人成绩。获得总成绩的三个代表队上台领奖。

(十二)车辆要求

1.参赛车辆限26/27.5/29寸轮径的山地自行车,胎宽为1.95寸以上的齿胎。

2.不允许安装副把、脚撑、玻璃水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附件。

3.禁止单叉车参赛。

4.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码牌,不得剪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十三、其他说明

(一)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开幕式,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比赛资格。

(二)选手车辆发生故障,可以到维修区修理,更换配件,但不许更换车架,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三)本次比赛以电子计时为主、手动计时为辅,选手报到时需向组委会缴纳200/个的芯片押金,完赛15分钟内,到指定地点,退返押金。

(四)运动员需要丢弃的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水壶、能量胶包装、能量棒包装、损坏的自行车零件或衣物。这些物品只能丢弃在组委会专门设立的垃圾丢弃区域。禁止在垃圾丢弃区之外丢弃任何物品。

十四、裁判员(技术官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黑龙江省自行车运动协会选派。

15、奖励办法

(一)为提升群众参与度,淡化锦标思想,以精神奖励为主。各单项设立一、二、三等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完赛奖牌

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的运动员将获得完赛奖牌。

十六、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报到后食宿及所有经费由大会承担。不符合运动员资格人员、超编人员及早到、晚走的人员费用自理。

注: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附件:

舞台设计方案

注水道旗设计方案

A型板设计方案

颁奖区、采访区设计方案

赛事指示牌设计方案

竞赛标识

工作证设计

车码牌设计方案

山地组车码牌

号码布设计方案

车贴方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921dac1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c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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