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年级主任工作职责及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16 08:07: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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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主任工作职责及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发挥年级主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年级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年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年级主任是协助学校贯彻学校教育工作思路,实施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检查、评估班主任、学生工作及相关教师工作的基层负责人。

1、按时组织每周一次的班主任会议,强化政治学习,注重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工作思路,实施经学校批准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2、在学期初负责制定年级组工作计划,经政教处审阅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3、根据学校安排,定期召开年级组任课教师会议,保证信息畅通;做好本组班主任参加集会、平时跟班的考勤和常规管理工作。

4、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做好班级常规管理检查、督促、考评工作,有重点的对班主任班级管理情况以及学生的学习、思想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充分调动班主任积极性,督促班主任履行班主任职责;

5、积极协调处理好年级组内任课教师与班主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保证本年级组严谨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6、有计划的召开年级学生集会,加强对学生的德育工作和学习方法的指导,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家长会,促进良好的学风、班风以及和谐家校关系的形成。

7、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整治组内的违纪现象,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重视安全防范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8、强化组内人、财、物的管理,教育学生养成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以及良好的卫生习惯;

9、协调好同年级组教师之间的人际关系,尊重老教师、关心青年教师,营造团结协作、和谐温馨的良好氛围;

10、加强对本年级的教育教学进行督查和调研;做好期末年级组工作总结,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

二、考核办法

年级主任的考核由教导处和政教处共同考核,考核分基本项和月考核两块:

基本项有政教处在期末时牵头考核,教导处参与,考核分从高到低取年级组总数的前30%为一等奖,后20%为三等奖,其余为二等奖;一等奖发年级主任岗位津贴260元(副主任为该项奖金的2∕3),二等奖发年级主任岗位津贴200元(副主任为该项奖金的2∕3),三等奖发年级主任岗位津贴140元(副主任为该项奖金的2∕3);同时,考核结果与下学年学校评聘年级主任挂钩。(年级主任实行动态管理,学校可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调整。)

月考核有政教处每月考核(月考核津贴按月发放),其办法如下:

1、所管班级数津贴(每班3元,有副主任的组,主任与副主任各得一半);

2、按班级月考核排名,前10名的班级分别发给年级主任奖金20、18、16、14、12、10、8、6、4、2元。(有副主任的组,主任与副主任各得一半。)

3、按年级班级月考核平均分排名,分别发给年级主任奖金15、12、9、6、3元。(有副主任的组,主任与副主任各得一半。)

三、基本项考核细则

1、期初上报计划、期末上报总结各1份(8分)

未上交扣2分/份,未按时交扣1分/份,计划落实的可行性在教导主任审核时鉴定,并按好、中、差依次以4、3、2分评分;

2、计划落实(10分)

按时完成学期初计划,未按时完成扣1分/项,未完成扣2分/项;学校指令性工作未按时完成扣1.5分/项,未完成扣3分/项;

3、安全管理(7分)

组内学生无安全事故得7分,出现一人次安全事故扣3分(该项分扣完为止);对组内班级交通、宿舍的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2分;

4、班主任考核(10分)

对本年级班主任的考核认真、客观、公正,并有过程记载;组内班主任出现师德问题,酌情扣分,但影响较大的,该项不得分;

5、班级管理督查及教育(4分)

在班级考核与管理中,能认真督查,并有详细记录或考核的,每次(同一时间段大部分检查为一次)加1分(该项4分封顶);

6、班级学生教育(5分)

有计划的进行专题教育活动,并严格进行检查。

7、考试(6分)

有计划的进行月考和教导处安排的其他教学考试,安排无失误,并与教研主任或备课组长协调好命题和阅卷工作;

8、教学管理(6分)

与教研主任积极配合,做好本年级各种考试的成绩汇总和分析工作,重点分析班级成绩,以此做好班级教学过程中的督查和分析工作,并及时向教导处提出合理化的管理思路;

9、班级考核(10分)

在学期末,对班级考核平均分进行排名,依次加10、8、6、4、2分;

10、材料(4分)

组内班主任未按时上交相关材料1人次扣1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11、会议(4分)

组内会议缺1人次扣1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12、听班会(4分)

年级主任听班会达不到规定次数(4次),少一次扣1分;

13、违纪率(10分)

组内学生违纪率控制在1%以内得10分(含1%),在1%-2%之间(含2%)得6分,在2%-3%之间(含3%)得2分,3%以上不得分;(该项以政教处的数据统计为准)

14、竞赛活动(8分)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的校内竞赛活动,按组名次依次加4、3.5、3、2.5、2、1.5分,多项活动累计加分;(该项8分封顶)

15、临时工作(4分)

能积极承担临时工作,完成较好的,加4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e71644274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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