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状态管理

发布时间:2013-09-09 15:50: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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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产品技术状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产品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符合规 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的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记实和技 术状态审核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技术状态的归口管理。 3.2 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状态项目和技术状态文件的批准。 3.3 办公室负责技术状态文件的存档保管和发放控制。 4 技术状态项目的选择 4.1 技术部负责技术状态项目的选择。 4.2 技术状态项目选择的时机 高层次的技术状态项目应在论证阶段或方案阶段的初期选定,较 低层次的技术状态项目应在工程研制阶段初期或其之前选定。 4.3 技术状态项目选择原则 4.3.1 技术状态选择的总的准则是选择那些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能被 单独管理,以达到项目总的最终使用性能的项目作为技术状态项目。 4.3.2 一般情况下,可将下述项目选为技术状态项目: a) 武器装备系统、分系统级项目和跨单位、跨部门研制的项目; b) 在风险、安全、完成作战任务等方面具有关键性的项目; c) 采用了新技术、新设计或全新研制的项目; d) 与其它项目有重要接口的项目和共用分系统的项目; e) 单独采购的项目; f) 使用和维修方面需要着重考虑的项目。 4.3.3 选择技术项目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共同协商后在合同或技术协议 中规定。 5 技术状态基线的建立 5.1 功能基线的建立 在论证阶段,技术部按合同要求编制形成功能基线所要求的功能 技术状态文件,在方案阶段初期经顾客确认后,建立功能基线。功能 基线的内容应与《武器系统研制总要求》的技术内容协调一致。 5.2 分配基线的建立 在方案阶段,技术部负责按合同要求编制形成分配基线所要求的 根本技术状态文件,在工程研制阶段初期经顾客确认后,建立分配基 线。分配基线的内容应与《设计任务书》的技术内容协调一致。 5.3 产品基线的建立 在工程研制阶段,技术部负责按合同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和产品试 制,编制形成产品基线所要求的产品技术状态文件,经功能技术状态 审核和物理技术状态审核后建立产品基线。 5.4 功能技术状态文件主要内容为:功能特性(如系统能力、可靠性、 维修性、环境条件、运输性、电磁兼容性、生产性、互换性、安全性、 人机工程、计算机资源要求、综合保障要求、人员与训练要求)、接 口要求和验证要求等。 5.5 分配技术状态文件主要内容为:功能特性(包括从武器装备系统 或高层技术状态项目分配给技术状态项目的能力、可靠性、维修性、 环境条、运输性、电磁兼容性、生产性、互换性、安全性、人机工程、 计算机资源要求、综合保障要求、人 员与训练要求)、接口要求、附 加的设计的约束条件和验证要求等。 5.5 产品技术状态文件应说明技术状态项目必需的物理特性和功能特 性以及证明达到这些性能要求所必需的验收检验方法。 5.6 分配基线建立之后,在工程研制过程中,由技术部进行硬件、软 件的工程设计,产生各种设计文件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这些反映技术 状态逐步形成过程的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文件,只要不涉及对功能基 线和分配基线的更改,均技术部按《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编写和控 制。 5.7 技术状态基线建立后,所有技术状态文件由技术部及时向办公室 整理归档保存。 5.8 技术部应给每个技术状态项目及其技术状态文件指定标识号。 5.9 技术状态文件的发放 5.9.1 技术状态文件的发放由总工程师批准,办公室负责发放。 5.9.2 技术状态文件属于受控技术文件,发放时,由办公室按经批准 发放的部门和单位发放,加盖文件受控印章,编制发放序号,做好发 放记录,由文件领用人签字。 5.8 接口要求 5.8.1 技术部应按GJB2373 对接口进行管理。 5.8.2 技术部要确保所设计的各种硬件和软件之间的兼容性,并确保 它们与技术状态文件中规定的相应接口要求之间的兼容性。 6 技术状态控制 6.1 对工程更改的控制 6.1.1 工程更改分类 按控制工程更改的权限不同,工程更改分为以下两类: a) Ⅰ类工程更改 由订购方或有关上级领导机关批准的工程更改; b) Ⅱ类工程更改 由承制方处行控制的工程更改。 6.1.2Ⅰ类工程更改 下列更改均属Ⅰ类工程更改 a) 影响合同中下列任一要素的更改: (1) 合同经费; (2) 合同保证或担保; (3) 合同规定的交付要求; (4) 合同重大事件安排。 b) 研制过程中,更改功能技术状态文件、分配技术状态文件,致使 下列要求超出规定限值或规定容差者: (5) 性能; (6) 可靠性、维修性或生存性; (7) 重量、平衡、惯性矩; (8) 接口特性; (9) 电磁特性; (10) 规范中的其他重要要求。 c) 生产过程中,更改产品技术状态文件,致使对功能技术状态文件 或分配技术状态文件的影响达到6.1.2 b )条所述程度或者影响下 列一个或多个因素者: (11) 订购方提供的设备; (12) 安全性; (13) 与接口技术状态项目、保障设备或保障软件、备件、训 练器材或训练装置、设备和软件等的兼容性; (14) 已交付的使用和维修手册; (15) 技术状态项目和其零、组件的互换性; (16) 技能、人员配备、训练、生物医学因素或人机工程设计。 6.1.3Ⅱ类工程更改 6.1.2 以外的工程更改均属Ⅱ类工程更改。 6.1.4 工程更改程序 技术部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办 理工程更改: a) 判定工程更改的必要性; b) 确定工程更改类别(Ⅰ类或Ⅱ类); c) 审查和评价更改; d) 拟定工程更改建议; e) 将工程更改建议提交订购方审批或备案; f) 将批准(或确认)的工程更改纳入文件,必要时,还要通过谈判 将其纳入合同; g) 实施更改。 6.1.5 确定工程更改类别 技术部在提出工程更改建议时,应确定工程更改类别:Ⅰ类或Ⅱ 类。当顾客对技术部确定的工程更改类别有异义时,经双方充分协商 后由顾客最后决定。 6.1.6 拟定工程更改建议 6.1.6.1 办理工程更改时,应提出工程更改建议。 6.1.6.2 工程更改建议,无论由技术部提出还是顾客提出,均由技术部 拟定。 6.1.6.3Ⅰ类工程更改建议 6.1.6.3.1Ⅰ类工程更改建议应包括下述内容: a) 要更改的产品名称(型号)、技术状态项目和技术状态文件的名 称和编号; b) 建议单位名称和提出日期; c) 更改内容; d) 更改理由; e) 更改方案; f) 更改的迫切性; g) 更改带来的影响(包括受影响的项目、文件、性能参数、进度、 综合保障、接口等); h) 更改所需费用估算; i) 更改的实施日期。 6.1.6.3.2 提出的工程更改建议还应附有必要的资料(如试验数据与分 析、保障性分析、费用分析等),以论证和说明更改的必要性和更改 带来的影响。 6.1.6.4Ⅱ类工程更改建议 Ⅱ类工程更改建议按《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中有关设计更改的 要求执行。 6.1.7 工程更改建议的审批 6.1.7.1Ⅰ类工程更改 Ⅰ类工程更改建议,经技术部与各有关部门或各相关的协作单位 协调,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送交顾客审批。 6.1.7.2Ⅱ类工程更改 6.1.7.2.1Ⅱ类工程更改建议,由技术部提出更改建议,经总工程师批 准后,送交订购方备案。如顾客对所确定工程更改类别有异议时,应 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由顾客最后决定。Ⅱ类工程更改建议经批准后, 由技术部按《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进行更改控制。 6.1.7.2.2 供方提出的Ⅱ类工程更改建议,经按其内部制度批准后,送 交设计师系统和订购方备案,并由分承制方按其内部制度进行更改控 制。其中,属总设计师控制的技术状态项目其工程更改建议由总设计 师批准。 6.2 对偏离、超差的控制 6.2.1 办理偏离、超差时,一般要参照技术状态更改的规定进行。 6.2.2 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能申请涉及安全性及致命缺陷的偏离、 超差和影响部队使用或维修的偏离、超差。经批准的偏离、超差仅在 指定范围和时间内适用,并不构成对功能技术状态文件、分配技术状 态文件或产品技术状态文件的更改。应在技术状态项目制造之前办理 偏离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6.2.3 提出偏离、超 差申请 办理偏离、超差应提出偏离、超差申请。偏离、超差申请的内容 应包括:编号,标题,技术状态项目名称及编号,受影响的文件,偏 离、超差内容,实施日期,有效范围,对进度、性能、接口、软件、 综合保障、费用的影响,相应的措施等。 6.2.4 审批偏离、超差申请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由总工程师负责对偏离、超差申请进行审批。 其中涉及下列因素的偏离、超差应征得顾客同意:人员健康、装备性 能、可靠性、维修性、生存性、互换性、重量和尺寸。 7 技术状态记实 7.1 记录 7.1.1 技术状态记实应记录技术状态标识和技术状态控制过程中的有 关事项和数据,为技术状态进展过程中实施有效管理提供可追溯性。 7.1.2 通常应记录技术状态项目、技术状态基线、工程更改、偏离和 超差,以及它们相应的零、组件号、文件号、序列号、版本、标题、 日期、发放状态和实施的状况等内容。 7.2 报告 根据管理需要和产品特点,技术部可对技术状态项目定期地向顾 客、相关单位和供方发送下述不同类型的报告: a) 技术状态项目及其技术状态基线文件清单; b) 当前的技术状态; c) 工程更改、偏离和超差状况报告; d) 工程更改实施和检验的状况报告。 7.3 分析 技术部应进行以下分析: a) 对所报告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查明问题的动向; b) 评定纠正措施,验证它是否已解决了相应的问题,或是否又产生 了新的问题。 8 技术状态审核 8.1 由本公司总工程师、技术部有关人员和顾客共同组成的审核组在 本公司或供方的现场进行功能技术状态审核和物理技术状态审核。 8.2 如技术状态审核与定型(鉴定)工作结合进行,有关要求应按产 品定型中相关规定执行,并满足本制度规定的审核内容。 8.2.1 本公司的责任 a) 编制技术状态审核计划; b) 保证供参与必要的技术状态审核; c) 审核前,向技术状态审核组提交一份清单,列出技术状态审核中 要用的文件、硬件和软件; d) 指定联席主持人和参与审核的人员,以便讲座在审核范围内的技 术问题; e) 与顾客协调审核日程和地点; f) 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器材,保证审核不效地进行; g) 按技术状态审核计划作好资料准备; h) 作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重要问题和对策、措施、结论、建议性 意见等,交订购方确认后,形成正式的会议记录。 8.2.2 顾客方的责任 a) 指定联席主持人和参与审核的人员; b) 审查会议记录,保证其内容反映了订购方的所有重要意见; c) 向承制方发出技术状态审核的结论:认可、有条件认右或不认可。 8.3 功能技术状态审核 8.3.1 对每个技术状态项目进行功能技术状态审核。如果合同 要求, 还应对整个武器系统进行功能技术状态审核。 8.3.2 功能技术状态审核的数据必须从拟正式提交的设计定型(定型) 村机的技术状态试验中采集,如果未制造设计定型(定型)样机,则 应从第一个(批)生产件的试验数据中采集。 8.3.3 审核要求 8.3.3.1 本公司向功能技术状态审核组提供一份概要,叙述每个受审核 技术状态项目的试验结果和结论。概要除一般地介绍技术状态项目的 试验工作情况外,还应说明未得到满足的技术状态项目的要求及其解 决办法和技术状态项目的工程更改情况。 8.3.3.2 审核内容应包括: a) 审核承制方的试验程序和试验结果是否符合系统规范或项目研 制规范的要求; b) 审核正式的试验计划和试验规范的执行情况,检查试验结果的完 整性和准确性; c) 审核试验报告,确认这些报告准确、全面地说明了技术状态项目 的各项试验; d) 审核接口要求的试验报告; e) 对那些不能完全通过试验证实的要求,应审查其分析或仿真的充 分性及完整性,确认分析或仿真的结果足以保证技术状态项目满 足其技术状态文件的要求; f) 审查所有已被批准的工程更改是否已纳入了技术状态文件并已 经实施; g) 审查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技术状态项目是否进行了原因分析,并采 取了相应的纠正措施; h) 对计算机软件配置项,除进行上述审核外,还可进行性要的补充 审核; i) 审查偏离和超差清单。 8.3.3.3 审核后工作 功能技术状态审核完成后,承制方应进行下列工作: a) 公司功能技术状态审核会议记录; b) 在技术状态记实的记录中记录功能技术状态审核的完成情况和 结果; c) 指定责任单位负责完成遗留的工作。 8.4 特理技术状态的审核 8.4.1 应对每个技术状态项目,进行物理技术状态审核。 8.4.2 物理技术状态审核是依据技术状态项目的设计文件对按正式生 产工艺制造的技术状态项目的技术状态进行的最终考核。物理技术状 态审核后建立产品基线。物理技术状态审核还要确保技术状态文件规 定的验收试验要求足以满足技术状态项目生产验收的需要。 8.4.3 审核要求 8.4.3.1 物理技术状态审核应详细审核有关的工程图样、产品规范、工 艺规范、材料规范、设计文件、清单、用于技术状态项目生产的各项 试验、以及计算机软件配置项的使用和支持文件。物理技术状态审核 还应审核已发放的工程文件和质量控制记录,以确保这些文件如实反 映了按正式生产工艺制造的技术状态项目的技术状态。 8.4.3.2 审核内容应包括: a) 审查由顾客方联席主持人规定的每个硬件技术状态项目的有代 表性数量的工程图样和相关的工艺规程(工艺卡) ,以确认工艺 规程(工艺卡)的准确性,并保证它们包括了反映在工程图样和 产品硬件上的更改; b) 审查技术状态项目的所有记录,确认按正式生产工艺制造的技术 状态项目的技术状态准确地反映了所发放的工程资料; c) 审查技术状态项目的试验数据和程序是否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 审核组强确定需重新进行的试验,未通过验收试验的技术状态项 目应由技术部组织进行返修或重新试验,必要时,重新进行审核; d) 确认供方的产品在制造地点所做的检验和试验资料; e) 审查功能技术状态审核遗留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 f) 对计算机软件配置项,除进行上述审核外,还可进行必要的补充 审核。 5.4.4.2 审核后工作 物理技术状态审核完成后,技术部应进行下列工作: a) 公布物理技术状态审核会议记录; b) 在技术状态记实的记录中,记录物理技术状态审核的完成情意和 结果; c) 指定责任单位负责完成遗留的工作。 9 技术状态管理计划 9.1 技术部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技术状态管 理计划由总工程师批准。技术状态管理计划应符合合同要求,说明对 技术状态项目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进行管理所采用的程序和方法。 9.2 技术状态管理计划一般应分阶段编制,在各研制阶段或生产阶段 初期(或按合同要求)提交给顾客。在研制过程中,应根据武器装备 系统或技术状态项目目标的不断演进,对该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 10 技术状态管理产生的所有记录,由技术部汇总整理,交办公室归 档保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f4fe44ba98271fe910ef9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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