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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0 06:56: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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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相关信息生育津贴是什么?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享受生育津贴,其参保必需处于缴费达账状态并累计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并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同时产假期间单位有正常发放工资,其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由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产假规定: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该规定自2012428日起施行。按照法不朔及既往原则,该规定是对公布之日起发生的行为才发生法律效力,即以女职工生育时间为判断标准。同时,关于难产假规定,由于《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并未废止和修改,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
2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参保职工如何就医?答:参保职工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家产前检查及一家分娩住院医疗机构就医,凭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相关证明接受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等的医疗服务。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就医医院的,需及时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1、按多少假期支付生育津贴?分娩假期: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假期: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42天。2、参保者异地分娩能否享受政策?参保职工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家产前检查及一家分娩住院医疗机构就医,凭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相关证明接受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等的医疗服务。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就医医院的,需及时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参保职工因工作、生活等情况需要在异地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的,可在12个月内凭医院证明、医疗费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24521c83c1ec5da50e270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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