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联发〔2014〕4号
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的“挑战杯”竞赛,现已成为青年学生创新交流学习的平台。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在校园中营造以“挑战杯”为龙头,各类创新赛事百花齐放的氛围,储备一批创新人才和优秀学生科技作品,校团委、科技处、教务处决定举办石河子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 锐意创新 迎接挑战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校团委、科技处、教务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主办单位:石河子大学团委
三、作品类别
申报作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分类如下: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2014年11月)
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做好动员准备工作。结合本院教师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基金课题项目或论文及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等,深入挖掘适合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项目,组队参赛。
第二阶段:预赛选拔(2014年12月)
预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对本院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于12月25日前遴选出具有竞争力的作品,组织参赛团队按照参赛作品类别,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书,上报校团委(纸质版作品申报书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第三阶段:复赛晋级(2014年12月底)
复赛于12月底举行,校团委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对复赛作品进行匿名书面评审,根据专家打分遴选出优秀作品晋级决赛。
第四阶段:作品完善(2015年1-3月)
进入决赛的团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寒假时间,积极进行总结提高,进一步完善作品申报书,为参加决赛做好充分准备。
第五阶段:决赛角逐(2015年4月)
校团委于2015年4月上旬进行决赛。晋级决赛的团队须于3月上旬提交决赛作品一式7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校团委届时将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的成绩评出最终获奖作品,并择优推荐参加第九届“创业杯”兵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五、报名要求
1.参赛学生须为2014年7月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本、专科生(含高职高专)。鼓励本科低年级学生参赛。
2.参赛作品可以是教师科研课题的子项目,必须是学生亲自参与或社会实践的活动成果。
3.参赛作品须经本人或集体报名,有至少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老师(或教研组)推荐。
4.申报个人作品,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也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以集体的形式报名。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全为学生,且不超过5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5.每位报名者参赛的作品(含集体作品)不得超过3件。
6.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赛作品中,每篇学术论文8000字左右,社会调查报告15000字左右,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7.鼓励申报已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或者社会实践取得成果的作品。
六、表彰奖励
本次比赛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兵团、全国比赛。全国比赛结束后,将对本届竞赛获奖个人、获奖集体、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七、相关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挑战杯”竞赛是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载体,是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各学院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在校园中倡导“以创新为己任,以创新为快乐”的理念,让创新活动成为大学生自觉意识、自觉行动。
2.认真办好预赛。预赛是“挑战杯”校级比赛最基础的一环,各院团委要在作品分类、作品撰写、组织评审、现场问辩等方面下功夫,办好预赛。
3.做好总结交流。总结表彰工作是深化挑战杯工作,浓厚学术氛围,引导学生进一步开展创新活动的有效举措。各学院要通过表彰、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总结交流。
各学院预赛结束后,将准备参加复赛的作品申报表、支撑材料及汇总表于12月25日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各学院至少上报1件作品,不超过5件,逾期不再受理。
共青团石河子大学委员会 石河子大学科技处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4年11月17日
石河子大学团委 2014年11月17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441f113a98271fe910ef9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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