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27 19:18:4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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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下面就为大家收集了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仅供参考!党

  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1】  一、严格规范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重要性

  党的组织生活的作用:

  是党组织加强内部管理、增强组织活力、推进先进性建设的基本载体;

  是党员接受教育、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实行党内监督的主要途径;

  是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性:

  是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使党员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需要;

  是不断推进党内民主,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使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需要。

  二、严格规范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

  (一)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讨论并决定党支部重大问题;

  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处理支部日常事务;

  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支部决议,研究贯彻措施,分析群众思想状况,做好群众工作。

  机关基层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

  (二)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双重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党委(党组)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和组织生活。

  双重组织生活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2、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履行请假手续,但必须保证全年参加半数以上的党支部(党小组)会。

  3、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

  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着眼团结,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真正触及问题、分析原因,每次民主生活会应重点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

  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因故缺席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他人在会上宣读,会后要将会议情况及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除因特殊情况并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外,党组织书记缺席时不得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

  基层党组织每半年至少要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和鼓励党员坚持党性原则,不回避矛盾,讲真话、实话、心里话,克服明哲保身和一团和气的庸俗现象,努力营造党内充分发表意见、平等讨论的氛围。每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学习、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和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检查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时,党员要书写个人总结材料,支部要对每位党员形成评议意见评议格次,并将开展评议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上报上级党组织。

  离退休党员以参加学习教育为主。

  三、切实加强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督促检查

  (一)严肃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纪律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号召党员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对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告诫;对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将被认为自行脱党。

  (二)实行机关基层组织生活情况定期报告、通报制度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考勤和记录,统一使用工委印发的《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党的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出、缺席情况和列席人员情况,党的组织生活的议题,主持者,每个委员、党员发言摘要,不同意见争论要点,记录人姓名等;

  要严格组织生活定期报告、通报制度,每半年对支部组织生活的落实情况自查小结一次,年终进行一次总结,并及时向党员通报,向上级机关党组织报告。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不定期对各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是否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有关制度等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将其作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的重要内容。

  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2】  一、为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好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集中安排时间,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三、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一般应提前10天左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得到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民主生活会有序进行。支部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支部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认真自我剖析,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四、党支部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以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收到实效。

  五、支部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职工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六、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将党员、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各支部应当用书面形式如实上报到局党组。

  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3】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一、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及召开时间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半年一次党课。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要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898ab62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971f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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