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学校的体育课程

发布时间:2013-05-16 12:38: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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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世界2012·5月下旬西周(前1066—前771)是中国奴隶社会的全盛时期,其创建了独特的官学教育系统,出现了一些类似体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对后世的影响较为深远。一、西周学校的基本概况自西周时期,在文化教育上,呈现出“学在官府”或者“学术官守”的特征,开始建立了一整套的官学系统。据《礼记·学记》记载:“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说明当时学校教育基本上都是由官府直接举办的,谓之“惟官有书,而民无书”,“惟官有器,而民无器”和“惟官有学,而民无学”,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西周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结构的重要影响。西周的社会生产力水平非常落后,比如农具主要是木、石和骨器,少量使用青铜工具;西周的社会制度结构主要采用分封制,其管理上最大的特点是“天子共主”,强调“以德服人”,客观要求国家控制的统一性(这也间接促进了空前规模的中华民族大融合)。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西周时期学校教育的物质资源和教育活动基本上被贵族阶层完全垄断,形成了这段时期一个鲜明特点,也就是所谓的“官师合一”[1]。从整体来看,西周的学校设置基本可以分为两个大的类别,一个类别是官府在天子都城和诸侯国王都内举办的“国学”,另外一个类别是诸侯或卿大夫在个人封地都城的郊外行政区所举办的“乡学”。(1)国学。西周的国学一般设在周天子和诸侯国的王都之内,招收的学生对象主要是贵族奴隶主的子弟。在未正式入学之前,西周的贵族奴隶主子弟通常均要接受特别规范和严格的家庭教育,按照《礼记·内则》中的说法,这些子弟应该做到:“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九年,教之数日。”当男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阶段后,贵族奴隶主父母便要将他们送到国学之中,以此开始了他们的求学生涯。不管是天子国学还是诸侯国学,一般都要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级别,据《礼记·王制》的记载,“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也就是说,小学的设学地点通常是在贵族奴隶主们长期居住的都城之内,这样也是为了便利年龄较小的儿童就近入学;大学的设学地点通常是在都城的郊区附近,因为这个时候其入学对象基本上已经是十五六岁的青年人了,稍微走远一点求学也是合乎情理的。另外,《礼记·王制》中的上述说法也说明了西周时期“大学”的规模情况,其中天子的国学总称为“辟雍”,其规模一般较大,结构也稍微复杂,环境设计上强调四面环水,最重要的是辟雍内一般会根据教学内容的差异分割成不同的教学功能区,这也因此演化为后期所称的“四学”和“五学”的说法。反之,由诸侯王都所建造的大学建筑比较简单,其通常是一面临水,称为“泮宫”。关于学校中儿童的入学年龄,也是略微存在一定差异的,儿童们由于其家庭身份和等级地位的不同,入学的年龄也是有早有晚,不一而足,通常情况下是贵族级别越高,其家庭中儿童的入学时间越早。(2)乡学。西周的乡学是由诸侯或卿大夫在个人封地都城的郊外行政区所举办的学校,入学对象一般是下级奴隶主和平民百姓的子弟。同国学一样,乡学的教育教学内容一般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也就如同《周礼·大司徒》当中所称的“乡三物”(即六德、六行和六艺),其中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当中就包含有类似体育课程的一些内容。二、西周学校的体育课程西周时期,“六艺”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其按照教学内容大概分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礼乐”、“射御”和“书数”,其中“礼乐”和“射御”当中都包含有体育课程的许多内容。西周时期“礼乐”发端于早期原始社会中举办宗教活动时进行的祭祀仪式和音乐歌舞活动,其范围广泛,涉及政治、道德、伦理、礼仪等多个领域。其中,乐的概念和范围是相当宽泛延展的,其包括音乐、诗歌和舞蹈等多种活动内容,涵盖了德、智、体、美等诸多教育类因素。西周的“礼乐”事实上是人类各种综合性艺术活动的统称,对此《礼记·文王世子》说,“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充分说明了礼乐教育实际上是“六艺”教育活动的中心内容。在“礼乐”当中,舞蹈是学校的必修体育课程。《礼记·内则》载:“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这说明当时是按照年龄的差异对儿童进行不同的舞蹈教学,舞蹈教学有“小舞”和“大舞”之分。其中“小舞”通常的学习对象是面向未满二十岁的未成年人,学校安排有专门的乐师任教,并且舞蹈课程按照不同的舞具区分,具体分为“帗舞”(扇子舞)、“羽舞”(鸟羽舞)、“皇舞”(凤凰舞)、“旄舞”(百兽舞)、“干舞”(武术舞)和“人舞”(长袖舞)等六种主要形式;“大舞”通常的学习对象是面向二十岁以上的年轻人,学校安排有大司乐任教,并且舞蹈课程按照纪念自黄帝到周武王的历代先王为主题进行区分,分为“大卷”(黄帝)、“大咸”(尧)、“大韶”(舜)、“大夏”(禹)、“大濩”(商汤)和“大武”(周武王)等六种主要形式。无论是“小舞”还是“大舞”,都是西周乐师对前代舞蹈加工整理而成的,与周朝的礼制息息相关。在西周的学校体育教学当中,教习这些舞蹈都有着严格的课堂纪律和规矩要求,学校安排有专门的体育老师(大胥)负责对学生的舞蹈姿势和舞蹈动作进行专门指导,指挥舞蹈者们有序整齐地出入舞蹈行列;还安排有专门的体育老师(小胥)负责对学生的舞蹈行列进行巡视,适时对那些不遵守纪律的怠惰者进行训斥和惩罚[2]7。由于学校体育教学管理严格,学习这些舞蹈的学生在正式场合表演时往往能做到“屈伸俯仰、缀兆舒徐”的动作状态,显示出娴熟的舞蹈技艺。西周时期“射御”包括“射”和“御”两方面,其中的“射”指射箭的技术,“御”指驾驭马拉战车的技术。在立国之后,西周采用的是以人数较为稀少的氏族来统治人数较为庞大的外族的治国方式,因而其在政权巩固和维持的过程中,对于武力的建设和要求便极为重视,因西周时期学校的体育课程□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刘世涛咸阳师范学院郭可雷史学争鸣SHIXUEZHENGMING西周是中国奴隶社会的全盛时期,其创建了独特的官学教育系统,出现了一些类似体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对后世的影响较为深远。西周时期,“六艺”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西周学校教育六艺体育课程摘要关键词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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