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福州市版权局、福州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及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文新综[2012]85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福州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12.06.11
【实施日期】2012.06.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福州市版权局、福州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及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
(榕文新综〔2012〕85号)
各县(市)区文体局、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130号)的文件精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及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新出联〔2012〕12号),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及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作出部署,现根据闽新出联【2012】6号《通知》要求,自2012年6月至2012年10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文化新闻出版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开展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著作权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7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0月)。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3209995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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